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重新评估结果公示城乡居民第JM019批

根据《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医保通〔2021〕9号)规定,经评定,  吴*刚  等  2  位同志(城乡居民)符合重度失能标准, 游*珍  等  1  位同志(城乡居民)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地址:兴义市黄草街道延安路57号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5楼514室)。反映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举报电话:0859-3389137

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资格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表1 (城乡居民)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等级

重新评估等级

居住地址

1

吴*刚

男

522***1985********

重度一级

重度一级

安龙县龙广镇五台村

2

代*志

女

522***1940********

重度一级

重度一级

兴义市黄草街道沙井北路

 

表2 (城乡居民)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等级

重新评估等级

居住地址

1

游*珍

女

522***1940********

重度一级

轻度失能

兴义市黄草街道云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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