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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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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4
2024-02-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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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0011/2024-29246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2-21
施行日期:
2024-02-21
是否有效:
是
森林防火——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发布日期:2024-02-21 17:03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
发布单位: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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