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12 09: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组织编制了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各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龙县市府大道117号(安龙县行政办公区),邮编:552400,电话:0859-5211020或5211019(传真),电子邮箱:al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安龙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聚焦“加油安龙、美美与共”发展目标和“加油之城、美美安龙”城市定位,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民生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作为。

(一)主动公开。2024年,安龙县聚焦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于业务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各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信息持续公开工作。2024年,根据《安龙县网民留言(政民互动)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政务信箱受理有效信件8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78%、留言办理平均答复天数2个工作日。积极推动各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信息公开质量,保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聚集教育、医疗、民政救济、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全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149条,并明确专人监测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保障工作,“安龙政务”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526条,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信息47件,各类解读材料21条。同时,安龙县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各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及优化平台展示成果,便于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办理规定,2024年全县各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20件,其中申请人自愿撤回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行政复议1件,已完成答复办结,行政诉讼0件。2024年,安龙县人民政府受理信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质效,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集中。2024年,安龙县根据《条例》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全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维度。2024年,安龙县按照《条例》及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优化平台栏目体系,完成对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涉农补贴等同类栏目信息聚合,便于群众高效快捷查阅各类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4年,安龙县按照《条例》及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明确专人持续开展平台日常监测及信息维护保障工作,着力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知识能力,确保政务信箱、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及时、规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3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7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878

行政强制

35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2.01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安龙县根据《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表现在业务人员对政务信箱、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规定及流程要求掌握不精准,导致信件办理延期;另一方面体现在各单位依托安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开不集中等情况。

下一步,安龙县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紧扣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务信箱、依申请公开信件受理等方面指导工作;二是定期针对业务人员开展理论知识培训能力提升工作;三是明确专人加强对上网信息保障巡查力度及信息内容质量抽检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安全、规范;四是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各单位信息公开准确、规范、集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2024年安龙县人民政府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因工作人员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过程中,对《条例》有关规定研读不深入、掌握不透彻,误将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信访案件整合办理进行了答复,导致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对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进行答复,造成行政复议1件,该件已妥善处置完成最终答复;申请人撤销申请1件,经核实申请人为自愿撤销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