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晴隆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17:5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晴隆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晴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之规定,结合晴隆县实际情况,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3个、政策解读6个、财政预决算信息241条、环境保护信息27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5条、土地综合信息14条等。

政府文件

政策解读

财政预决算

环境保护

食品药品监管

土地综合信息

13

6

241

27

25

1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均为自然人申请;本年度办结7件,其中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申请的内容涉及非物质文件遗产、统计、公共基础设施及小区物业等;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件(均为线下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规范管理的工作提示》《晴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工作提示》等,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范围、责任主体等,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三是严把内容关。在信息公开前,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多环节核对机制,防止内容出现偏差。对政策文件等信息,与印发的文件进行多次比对,并落实废止和过期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定期动态删减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四是强化保密审查。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露,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平台。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同类信息同步集中公开。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展现信息,同时,增加门户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功能,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和可读性。二是拓展新媒体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可靠,打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三是组织专业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进行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部门职责,督促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能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全县涉及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公开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时效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接受外部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鼓励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697

行政强制

4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4.6463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审核不严。部分单位对政策文件理解不透,涉及重大民生的文件未按政策文件流程审核,未标注是否对外公开发布,还存在政策解读稿件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的情况。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事项重视不够。主要是部门对公开意识比较淡薄,未认识到公开的重要性,公开范围比较狭窄,部分重大决策预公开,局限于内部系统或特定群体,未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公众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全面。如行政执法方面公开的内容不多,目前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执行“红黑榜”做得最好。

改进措施:一是紧扣重大决策公开。对所有重大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一律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组织、审签、部署、发布“四同步”工作。二是紧扣重要事项公开。聚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事项,及时主动进行立体式、全方位解读公开,回应关切。三是紧扣重点领域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规划许可、招投标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公开;在行政执法监管领域落实执法过程、典型案例、处罚结果“三公开”,切实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震慑力;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严格实行“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较2023年分别增加了10979件、43502件,出现大幅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县公安局公开的数据未包含交警大队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