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务员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黔西南州公务员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地址:兴义市沙井街22号州委大院内州档案馆五楼,邮编:562400,电话:0859-32337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黔西南州公务员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突出政治标准、聚焦精准科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考录原则,在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有序推进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工作。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公告、报考指南、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公告、现场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及体能测评公告、总成绩公示、体检公告、考察公告、录用公示、注意事项和咨询电话等,全面涵盖招录职位、岗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等信息,帮助考生及时了解考试情况,引导考生理性报名,做好考试准备。2023年,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考试信息24条。
2023年,我局没有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和政府集中采购事项,没有以黔西南州公务员局名义独立发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任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规范发布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主要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高效发布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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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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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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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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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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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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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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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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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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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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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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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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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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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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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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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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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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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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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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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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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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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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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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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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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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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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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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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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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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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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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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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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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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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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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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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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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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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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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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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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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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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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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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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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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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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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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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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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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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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政策学习不够。二是公开页面排版不规范,在信息公开时,页面排版不够规范。如:有些页面字体不统一,整体页面不够美观。
(二)改进情况。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中央、省、州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从点到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到位。二是严格规范格式。督促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熟记页面排版格式要求,对字体字号等进行精确修改,同时对已发布的信息格式进行排查整改,保持页面排版美观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