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qxn.gov.cn/zfxxgk/zfxxgknb/2019n/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义市延安路57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6466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3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州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有关要求,修改完善了《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共计32项主动公开信息,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真实、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做到凡不涉及秘密的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全部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全部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全部公开。主动公开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实施细则》《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黔西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黔西南州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暂行)细则》《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黔西南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等医保政策法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92条、通知公告45条、医保政策文件14条、医疗保障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要求,将答复文书格式规范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处理告知书》(5种类型)等9种答复格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一是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信息公开,聚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工作,加大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举措、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以信息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二是推进医疗保障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新增、变动等相关信息,按规定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三是强化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违反医保规定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适时公开监督管理、处罚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配合州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并完善了我局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2020年梳理了17条医疗保障方面常见问题,并编制了标准答案录入知识库。五是建立健全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办理回复州长信箱涉及医疗保障方面问题,2020年共办理回复州长信箱14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州政府办按照新修改完善的《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设置,共设置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年报、财政资金、通知公告、医疗保障等13个栏目。按照最新修订《条例》要求将“基本信息”栏目具体信息扩充到了8项;将“领导之窗”信息扩充到了10项,并按照最新要求更新了领导简历、分工、标准照等信息;新设置了医疗保障栏目积极公开打击欺诈骗保、医药服务管理等方面信息;进一步丰富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州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工协作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统筹推进,2020年我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2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力量和资源,建立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局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绩效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分解细化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考核机制。五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州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州政务公开办有关人员交流互动,按时完成各类工作任务,上报各类工作推进情况、整改报告,保质保量完成了交叉检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等整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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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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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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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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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5 |
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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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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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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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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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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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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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0 |
0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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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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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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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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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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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154.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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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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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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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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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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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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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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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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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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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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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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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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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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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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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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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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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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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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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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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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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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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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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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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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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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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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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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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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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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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性做法不多,工作亮点少。如:政策解读多以文字材料形式开展,缺少视频、图片、图表等形式丰富的解读材料。下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会议文件精神、业务知识学习教育,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夯实各科室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让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州政务公开办、州电子政务办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起草的调研、征求意见力度,多与基层业务人员沟通交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材料,运用视频、图片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广大老百姓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三是严格按照《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无误,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充分保障广大老百姓、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确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