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2 17: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神奇东路5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2224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住建局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内容、夯实基础,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1条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完善,主动公开住建领域工作事项,公开发布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57条,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栏信息发布12条,政策文件及公示内容140条,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66条,造价信息公开12条,住房保障信息公开130条,规划计划信息6条,重点工作信息6条,建筑业管理信息公开54条,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信息公开7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6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1条,发布住建系统政民互动常见问题及回答5条,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各类信息共计4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申请人类型以自然人、商业企业为主,申请内容为建筑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信息,以上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维护、更新和报送等工作,并对重点领域实行月通报月发布,信息公开数量和点击量较之前有了大幅的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优化,新增“规划计划”、“重点工作”、“建筑业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四个栏目,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版块。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2020年,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各类信息供给481条。三是严格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机关科室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除重点依靠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便民信息,加强塑造住建部门良好形象。五是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各科室职能职责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月到季到年,并在年终将完成情况作为奖惩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35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

0

3

行政强制

3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46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一是加强单位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时限意识。加强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调度、督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调度、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时效性,更好真实反映工作推进落实情。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加强对上报信息的审核,从内容质量、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