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自前期物业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报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加强物业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按程序制定了《黔西南州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电梯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含四章二十条内容,分别是:总则、备案程序、备案要求、附则。其中:
(一)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依据、使用范围、部门职责等内容。
(二)备案程序。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时限、提交所需资料、人员配备等内容。
(三)备案要求。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的备案职责。
(四)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