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预住院”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通过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探索“预住院”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与便捷性。
(二)缩短患者住院日,提高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三)规范医保支付管理,保障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就医体验感,推动州内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遵循患者自愿知情选择、合理诊疗避免过度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监管、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等四项原则。
(二)预住院管理:
1.定义:针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且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先行办理预住院,完成术前检查后再转正式住院,以缩短住院时间、提高效率、降低费用。
2.预住院条件:仅限择期手术和肿瘤放化疗患者,且需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3.预住院流程:包括医师评估准入、办理登记并缴纳押金、按医嘱完成检查、转正式住院或因特殊情况转门诊(费用按门诊结算)。
4.医保支付:预住院期间与本次住院直接相关的7天内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结算,按住院政策报销;所有费用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未办理预住院登记、超期未正式住院或登记前的门诊费用,不纳入住院结算。
5.医疗机构要求: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与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实现与医保系统对接及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三)附则:原日间手术方案废止,相关业务纳入预住院及DIP管理;方案由州医保局解释,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涉及范围
(一)试点医院:州直3家医院(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及各县(市)人民医院。
(二)适用人群:参加黔西南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以及异地就医且符合预住院条件的患者。
五、执行时间
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试点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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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