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预住院”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首页 >> 解读发布 >> 政策解读 >> 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 >> 文章内容

《黔西南州“预住院”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字体:  【打印内容】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通过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探索“预住院”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与便捷性。

(二)缩短患者住院日,提高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规范医保支付管理,保障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就医体验感,推动州内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遵循患者自愿知情选择、合理诊疗避免过度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监管、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四项原则。

(二)预住院管理:

1.定义:针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且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先行办理预住院,完成术前检查后再转正式住院,以缩短住院时间、提高效率、降低费用。

2.预住院条件:仅限择期手术和肿瘤放化疗患者,且需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3.预住院流程:包括医师评估准入、办理登记并缴纳押金、按医嘱完成检查、转正式住院或因特殊情况转门诊(费用按门诊结算)。

4.医保支付:预住院期间与本次住院直接相关的7天内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结算,按住院政策报销;所有费用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未办预住院登记、超期未正式住院或登记前的门诊费用,不纳入住院结算。

5.医疗机构要求: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与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实现与医保系统对接及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三)附则:原日间手术方案废止,相关业务纳入预住院及DIP管理;方案由州医保局解释,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涉及范围

(一)试点医院:州直3家医院(州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各县(市)人民医院。

(二)适用人群:参加黔西南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以及异地就医且符合预住院条件的患者。

五、执行时间

2025年3月1日起试行,试点期1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