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南州“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时指出,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做到不论资历、不设门槛,让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行“揭榜挂帅”制度,也写入了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2017年率先实施技术榜单制度,在科技重大专项中明确,对省内资源不能解决的重大项目实行“揭榜挂帅”,参照《贵州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管理。为进一步推动我州科技领域改革,健全创新资源统筹机制、完善州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攻克制约我州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州科技局草拟了《黔西南州“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初稿)》,经过2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征求社会意见和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形成了《黔西南州“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科技部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入黔”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87号)、《贵州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条件、工作流程、项目监管和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括《管理办法》编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为项目条件。主要包括揭榜制项目资金投入、项目类别、揭榜方和发榜方职责。
第三部分为工作流程。主要明确项目立项经过需求征集、论证筛选、申请揭榜、受理评审、项目公示、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和实施验收八个环节。
第四部分为项目监管。主要明确项目资金要求、重大事项调整、项目终止、科研诚信等有关规定。
第五部分为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黔西南州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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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