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已出台实施10年,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我州公租房运营管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的积极作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原《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5年,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廉租住房出售的补充意见》(黔府办发〔2009〕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和印发了《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2025 年,接省司法厅通知,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有下列内容:(一)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证明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原《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法律责任中有行政处罚事项,与《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不符,所以对原《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黔西南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包含七个部分二十一条内容。
(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定义。第一章第二条中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关于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主要有三点,一是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居住地(满足其中一项的)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标准低于人均15㎡;二是住房保障收入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并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外来务工人员城镇稳定就业的时间一般为1年以上,具体规定由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另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城农村独生子女户、进城农村二女绝育户、老年人、鳏寡孤独、残疾人、见义勇为、住房救助、易地扶贫搬迁等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保障。
(三)关于申请公租房的流程。申请人应根据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书面同意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其申报信息。各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或申请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保障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四)关于公租房出租的情况。一是出租原则。公租房实行公开公平分配,根据保障对象的申请意愿、家庭代际关系、住房困难程度、收入状况、申请时间、选择住房的区位、户型等情况统筹考虑,通过综合评分、抽签、摇号等方式公开、公平确定分房、选房顺序。二是租金。公租房租赁租金由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按低于同地段租金标准的原则确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五)关于公租房退出机制。一是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是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是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是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是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七是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八是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九是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六)关于公租房的使用与管理。一是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负责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的养护,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二是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租人等不得改变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的保障性质、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确需装修的,应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三是管理单位对出租的公租房及经营性用房等配套设施享有收益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区一策”的原则,探索通过购买物业服务,住户自主管理,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等方式,合理确定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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