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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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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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是贯彻落实2026年贵州省“新春第一会”关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部署要求,以及贯彻落实全州大抓经营主体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的重要政策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行动方案》?

经营主体是经济活动的核心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重要推动者,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是黔西南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所需、固本之策。近年来黔西南州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底,全州经营主体总量达34.84万户,同比增长8.19%,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1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6家,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72家,市场活力持续释放。但仍存在经营主体总量规模偏小、企业占比偏低、抗风险能力弱、产业层级有待提升等短板。

在此背景下出台《行动方案》,既是贯彻中央、省关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黔西南州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地区综合实力、稳就业促增收惠民生的迫切需要,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推动各类经营主体扩容提质,筑牢实体经济根基,为全州走出优势引领、奋力追赶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核心支撑。

二、《行动方案》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贵州省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贵州省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实施方案》等省级层面政策文件,结合黔西南州“3+4”产业体系发展实际和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需求制定。

三、《行动方案》明确的总体发展目标是什么?

《行动方案》围绕加快建设黔西南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了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

总量结构优化:全州经营主体总量稳步增长,企业占经营主体总数比重提高到30%左右;

优质主体扩容:新增“四上”企业总量达到650家左右,州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稳定在400家以上;

发展质量提升: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左右,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竞争力显著增强。

四、针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有哪些培育支持举措?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推进国企整合重组:推动州属国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燃气能源等核心领域集中,州级一级企业户数不超过6户,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引导国有资本向新型综合能源、资源精深加工、林浆纸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集聚;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法治化转型,2027年6月底前完成压降退出任务,通过“五整合”实现降成本、降利息、降债务;

推进主辅分离改革:推动国企剥离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物流运输等辅助业务,组建独立法人实体,衍生新经营主体,落实税收减免、土地处置等优惠政策支持新主体发展。

(二)发展壮大民营企业

梯度培育优质民企: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向中小企业倾斜,“四化”产业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资金占比不低于50%,力争2030年培育2-3家营收超50亿元的头部企业,省民企100强链主企业数达到12家,动态培育十亿级、十五亿级、三十亿级、五十亿级四个梯队后备企业;

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依托贵州省“企业之家”服务平台,落实“收集-办理-反馈-回访”闭环管理,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行动;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个转企”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延续使用原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用好“黔惠贷”等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缓解融资难题。

五、“盘活、巩固、提升、拓展”四大攻坚行动具体内容是什么?

《行动方案》针对存量和增量经营主体分类施策,实施四大攻坚行动:

盘活攻坚:对户规上负增长企业,通过产需对接、技术改造、要素保障推动止跌回稳,覆盖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业等各领域;

巩固攻坚:对在库规上正增长企业,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其与本地链主企业协作配套,巩固增长势头;

提升攻坚:对临规企业实施精准培育,推动营收提升早日入规入统,形成“培育-入规-壮大”良性循环;

拓展攻坚:围绕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主辅分离、招商引资,拓展招引经营主体,明确各县(市)主辅分离年度任务。

六、推动企业多元创新发展有哪些支持政策?

农业产业化企业培育:紧扣省“3+5”农业特色产业布局,构建黔西南“一基础三重点五特色”现代农业体系,到2030年新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20家、州级50家;

文旅经营主体培育: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引进培育景区运营、康养旅居、星级酒店、等级民宿等经营主体,到2030年新增规上文旅企业20户以上,星级旅游饭店达20家、等级民宿达130家左右;

创新与高新企业培育: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户以上,到2030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达4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总量达100家以上;

上市企业培育:动态优化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用好脱贫地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重点培育文旅企业和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力争实现上市“零突破”。

七、引进优强企业有哪些具体举措?

产业链靶向招商:围绕“三大产业集群”“四大特色轻工”,构建项目全周期服务体系,滚动编制工业产业“一图三清单”,实施盘活存量招商专项行动,通过二次招商、并购重组“腾笼换鸟”;

央省企招引:健全央地国企合作机制,每年推动州管企业对接央企、省属国企项目不少于30个,引进合同项目不少于20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0亿元;

以商招商:精准掌握现有企业增资扩产计划与产业链配套需求,深挖亲情、校友、乡友人脉资源开展情感招商,激活驻外办事机构“桥头堡”作用;

项目落地保障:对签约项目、开工在建项目、投产项目分级提供精准服务,破解卡点堵点,推动项目尽快达产释放产能。

八、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有哪些政策红利?

(一)营商环境优化举措

专项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招商引资打白条许空愿、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涉企执法不规范、违规干预涉企经济纠纷五类问题专项整治;

规范涉企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包容审慎监管,严禁超标超范围冻结企业资产;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推进高频事项“容缺办理”,压缩地方标准研制周期至18个月内,实施检测签约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经营成本:落实工商业用电减负政策,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

(二)要素保障支持政策

财政金融支持: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对首次入统“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类给予激励,构建“股贷债保汇”联动综合服务体系;

税收优惠:全面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

用地用能人才保障:推行“标准地”供应,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合理用能需求,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办理,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分类实施各类人才专项培养计划。

九、组织实施机制有哪些特点?

《行动方案》构建了刚性的责任落实机制。

实行“三个一律”问责:连续两年未完成培育目标的县(市)一律约谈党政主要领导,敷衍塞责的部门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因不作为导致企业流失的干部一律启动问责;

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培育任务细化到县(市)和州级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以“四上”企业净增数、新增数、持续目标完成率及入规质量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详见《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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