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部门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6.承担全州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

7.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指导村庄建设的责任。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11.承担组织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的责任。

12.指导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13.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统计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档案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15.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林业、水务、商务、粮食、人防、殡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工作;组织跨区域执法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17.承担州人民政府及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和改革发展科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 、城市建设科(城镇化科)、村镇建设科、城镇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勘察设计管理科)

局下设3个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和1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单位。3个财政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黔西南州综合执法局万峰湖分局”“州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财务纳入局机关统一预算管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单位是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该中心收取的施工图审查劳务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纳入财政专项预算解决运转经费

核定行政编制16名,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5人,机关工勤3名,年末实有3人;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1名,年末实有51人;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名,年末实有13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包括上述内设10个科室和3个下设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以及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财政专项预算部分。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15.1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84.95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财政拨入施工图审查非税收入同比上年减少238.79万元,大幅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成立州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由原来的州检测中心、州安居中心、州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合并而成),自2021年4月起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经费由财政实拨到中心账户,不再拨入本单位导致收支决算数减少。二是2021年专项工作经费同比上年减少17.01万元。另一方面,2021年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因素同比上年增加49.94万元;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同比上年增加74.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专项资金受客观因素影响需要结转到2021年安排支出;2021年其他收入同比上年增加47.1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省厅培训中心拨入17万元磷石膏建材推广建筑工人技能培训费;财政拨入预算外资金“退企业建安劳保费”34.68万元)。上述增减因素对冲后,导致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额同比上年减少84.9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27万元,占90.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7.64万元,占9.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25万元,占68.8%;项目支出558.45万元,占3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835.9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33.8万元,下降6.7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财政拨入施工图审查非税收入同比上年减少238.79万元,大幅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成立州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由原来的州检测中心、州安居中心、州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合并而成),自2021年4月起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经费由财政实拨到中心账户,不再拨入本单位导致财政收支决算减少。二是2021年专项工作经费同比上年减少17.01万元。另一方面,2021年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因素同比上年增加49.94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同比上年增加72.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专项资金受客观因素影响需要结转到2021年安排支出。

上述增减因素对冲后,导致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额同比上年减少133.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25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是: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后,减少了行政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科目(2060799支出13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52%;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2080501支出4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9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80505支出7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38%;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缴费科目(2080506):支出1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8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科目(2082702):支出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11%;

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科目(2089999):支出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56%;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1101):支出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61%;

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101102):支出2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8%;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2101103):支出2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2%;

行政运行支出科目(2120101):支出119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2.97%;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120199):支出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59%;

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2210201):支出9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0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35.9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5.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这里所指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是根据决算数进行调整填报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2080501当年预算为48.63 万元,支出决算为48.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80505当年预算为71.70 万元,支出决算为71.70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缴费科目(2080506):当年预算为14.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科目(2082702):当年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科目(2089999):当年预算为0.91 万元,支出决算为0.91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1101):当年预算为9.97万元,支出决算为9.97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101102):当年预算为24.19 万元,支出决算为24.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2101103):当年预算为23.17 万元,支出决算为23.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行政运行支出科目(2120101):当年预算为1193.80 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8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120199):当年预算为9.61 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2210201):当年预算为98.39 万元,支出决算为98.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0.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45.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少11.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往往受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编制年初预算时需要综合考虑车辆使用上的应急经费,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少。二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减少1.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比预期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5.99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长3.43%,增加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8万元,占97.35%,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3.7%,增加原因是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21 年 1 月支付一笔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18995.00 元实际上是 2020 年 10 月至 12 月产生的费用,因修理厂未及时办理结算,安排在 2021 年度列支从而增加了 2021 年执行金额。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占2.65%,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5.66%,减少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略有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78万元,完成预算的79.96%,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往往会受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编制年初预算时需要综合考虑车辆使用上的应急经费,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公务用车租赁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此外还有租用第三方平台公司车辆(产生费用6.08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40.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比预期减少。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2万元,均为接待用餐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6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4万元,比2020年增加12.54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财政提前停止国库集中支付,部分公用经费结转到2021年安排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鉴于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均为工作经费,本单位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经费进行打捆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63.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贵州省黔西南州住建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附件3.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