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州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有: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是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是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五是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是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是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是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九是制定州本级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十是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放管服”及全责清单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十一是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二是职责调整。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州卫生和计生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管理职责,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州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州医保局。十三是与州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十四是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全州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州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计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下属事业单位机构1个,州医保中心。
州医保局行政编制10名,2021年底实有人员12名;州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26名,2021年底实有人员25名。合计2021年底实有人员37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00.1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81.3万元,增长22.1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医保专项工作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43万元,占97.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78万元,占2.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66万元,占59.66%;项目支出403.45万元,占40.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74.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55.53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医保专项工作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27万元,增长36.6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医保专项工作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91.84万元,占9.4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7万元,占0.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4万元,占3.8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7万元,占1.4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93万元,占0.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万元,占0.5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1万元,占0.5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4万元,占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91万元,占1.02%;行政运行支出511.4万元,占52.49%;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43.37万元,占4.4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8.84万元,占19.38%;住房公积金支出50.42万元,占5.1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74.33万元,支出决算为974.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1.84,支出决算为91.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当年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当年预算为37.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当年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当年预算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当年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当年预算为9.91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当年预算为51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当年预算为43.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8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50.42万元,支出决算为50.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77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降低12.15%,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万元,占88.03%,比上年减少1.02万元,降低19.58%,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医保相关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11.97%,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47.83%,增加原因是本年新开展工作较多,省局检查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19万元,支出决算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养、加油及过路费等。2021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0.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用餐。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2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0.29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2021年度医保审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2021年度医保审核经费资金绩效自评表》、《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附件
2021年度医保审核经费项目绩效
自评价报告
医保审核经费是用于本单位医保审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本单位严格根据财经法规及劳动法等按时依法发放人员工资。
一、概述
(一)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项目用于5名医保审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缴纳。
表1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分类 |
项目数 |
项目投资 |
备注 | ||
|
总投资 |
其中:中央投资 |
其中:省级投资 | |||
|
1 |
42 |
||||
|
合计 |
1 |
42 |
|||
(二)绩效目标
简要阐述2020年本地区绩效目标。
表2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
类别 |
项目绩效目标 |
|
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
100% |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依据
每月工资册。
(二)自评过程
审核工资表及发放工资。
三、项目实施情况
按时发放本单位医保审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签订人事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
(1)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
表3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到位情况表
|
分类 |
批复资金 (万元) |
到位资金 (万元) |
资金到位率 (%) |
|
劳务费 |
42 |
31.9 |
76% |
|
合计 |
2、资金安全
(1)资金问题
不存在资金问题。
3、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存在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
(2)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4、绩效管理
(1)制度建设
不存在设计缺陷。
(2)填报质量
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
(3)报送时效性
报送及时。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产出分析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表4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
分类 |
预期产出数量 |
实际产出数量 |
备注 |
|
劳务费 |
5 |
4 |
2、质量产出分析
表5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
分类 |
验收合格率 |
备注 |
|
劳务费 |
100% |
3、产出时效分析
表6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
分类 |
建设任务完成比率(%) |
备注 |
|
劳务费 |
100% |
4、项目成本分析
表7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分类 |
预期平均财政投入 |
实际平均财政投入 |
备注 |
|
劳务费 |
42 |
31.9 |
(四)项目效益分析
可持续影响分析:让职工能够继续安心工作。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
表8 2021年医保审核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
分类 |
调查问卷数(份) |
满意度(分) |
备注 |
|
职工满意度 |
1 |
100 |
|
|
合计 |
1 |
100 |
五、总体评价
按时发放本单位医保审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签订人事合同等,附医保审核经费资金绩效自评表。
六、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无
|
2021年度医保审核经费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实施单位 |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
主管部门 |
得分 | ||||
|
项目属性 |
固化项目 |
项目类型 |
实施时间 |
中长期 |
90 | ||
|
预算执行情况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执行数 |
2022年预算数 |
— | |||
|
(万元) |
其中: |
— | |||||
|
省级财政 |
— | ||||||
|
市(州)财政 |
42 |
31.9 |
42 |
— | |||
|
县(市、区)财政 |
— | ||||||
|
其他资金 |
— | ||||||
|
项目支出内容及明细预算 |
二级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 |||
|
我局五名负责审票职工工资及单位应缴纳的五险经费 |
42 |
31.9 |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
目标1: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管理工作 |
项目决策 |
资金分配 |
|||||
|
项目管理 |
资金到位 |
||||||
|
资金安全 |
|||||||
|
组织实施 |
5人 |
4人 |
未招到人 |
||||
|
绩效管理 |
|||||||
|
项目绩效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单位领取工资及缴社会保险费人数 |
5人 |
4人 |
80 | |
|
质量指标 |
保证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及缴纳保险费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100%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率 |
76% |
76% |
8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让职工安心工作 |
中长期 |
中长期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
|
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情况 |
已签人事合同 |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工资册制表和发放 | ||||||
|
单位已有的(或拟订的)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绩效管理办法 | ||||||
|
具体工作措施(与预期偏离措施及整改措施等) |
绩效考核与工资审核发放 | ||||||
|
本阶段跟踪完成较好的目标和指标 |
完成发放审票职工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 | ||||||
|
可能存在问题的目标和指标 |
|||||||
|
建议 |
1.预算执行方面 |
||||||
|
2.完善制度保障方面 |
|||||||
|
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面 |
|||||||
|
4.对调整预算资金安排的建议 |
|||||||
|
5.对绩效目标调整的建议 |
|||||||
|
6.其他 |
|||||||
|
填报人(联系方式): |
姜雪3222954 |
项目绩效管理负责人(签字): |
|||||
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医保部门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年度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各项工作。2021年省内资金安排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18万元,2021黔西南州资金分配情况如下:州本级168万元、兴义市10万元、兴仁市5万元、安龙县5万元、贞丰县5万元、普安县5万元、晴隆县5万元、册亨县5万元、望谟县5万元、义龙新区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医保系统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从事医保工作的专业能力,进一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流程规范。2、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3、2021年完成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数据迁移整合与系统切换上线、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等工作。
2.具体绩效指标
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是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保系统能力提升。对象是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各业务科室和黔西南州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范围是黔西南州。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自评方式,评价等次为优。
(三)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2021年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手册中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指标体系设置。
(四)评价工作过程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小组严格按照省级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业务科室提供的资料,逐条进行自评,并汇总完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二)评价结论
1.开展医保系统业务人员培训23次,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流程规范。
2.打击欺诈骗保会议十多次,定点医院机构检查806家。宣传活动全州到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十余次,组织《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12 场,共印制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77500 份(其中宣传折页 55000 份、问答手册 13500 份、宣传海报 9000 张)。
3.完成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数据迁移整合与系统切换上线、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等工作,为医疗保障部门业务有效开展和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较大地提高了全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资金使用率仍待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强,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不强,需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和查缺补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保障资金有效使用,持续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决策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预算的通知(黔财社【2021】36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
2.决策过程
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提升医疗保障经办和服务能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绩效目标
(1)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19) 1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试点的通知》 (国医保发(2019) 22号)要求,到“十三五”期末,初步建成标准统一、 数据汇聚、规范协同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高质量建设全省统一医 保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医保数据资源大集中和业务系统一体化。为新时期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业务有效开展和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全面提高全国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黔府办(2019 ) 26号)规定建设流程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要求,2021年完成省信息平台项目验收。
(2)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3)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培训,提升全省医保系统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从事医保工作的专业能力。
4.资金分配
2021黔西南州资金分配情况如下:州本级168万元、兴义市10万元、兴仁市5万元、安龙县5万元、贞丰县5万元、普安县5万元、晴隆县5万元、册亨县5万元、望谟县5万元、义龙新区5万元。
(二)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
贵州省转移支付黔西南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下达218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164.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53.6万元,预算执行率75.4%。上年结余结转数69.9万元,使用上年结余结转数69.9万元。资金使用执行率还需加强,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组织管理
黔西南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规范过程严格管理。
(三)项目产出
1. 数量指标
全年开展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次数23次;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检查806家;继续维护经办机构网络基础设施。
2. 质量指标
开展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天数23天,医保业务培训县(区)覆盖率100%;培训合格率100%;检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时严格按照本地签订定点机构服务协议处理;医保基金收支账户100%监管;医疗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大于3级;参保人群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小于60分钟;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95%;
(四)项目效益
1. 社会效益
参训人员业务水平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基金更加安全、平稳运行,有效保障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正常运行,有效保障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正常运行。
2. 可持续性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明显减少
3.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满意率100%,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知晓率80%,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0%。
五、存在问题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资金使用率仍待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强,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不强,需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和查缺补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保障资金有效使用,持续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切实推进工作开展,创新工作理念,强化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有效使用。
六、有关建议
无
|
贵州省黔西南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 ||||||
|
地方主管部门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预算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18 |
164.4 |
10 |
75.41% |
7.5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
其中:中央补助 |
218 |
164.4 |
10 |
75.41% |
7.5 | ||||
|
地方资金 |
0 |
||||||||
|
其他资金 |
69.9 |
69.9 |
100.0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1.通过培训提升医保系统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从事医保工作的专业能力,进一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流程规范。 |
1.开展医保系统业务人员培训23次,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流程规范。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分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经办机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
=100% |
3 |
=100% |
3 |
|||
|
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检查 |
定点医药机构检查≥200家 |
3 |
定点医药机构检查250家 |
3 |
|||||
|
培训天数 |
≥20天 |
3 |
25 |
3 |
|||||
|
医保业务培训县(区)覆盖率 |
=100% |
3 |
100% |
3 |
|||||
|
培训合格率达100% |
=100% |
3 |
100% |
3 |
|||||
|
质量指标 |
医保基金收支账户监管 |
=100% |
2.5 |
100% |
2.5 |
||||
|
医疗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 |
≥3级 |
2.5 |
3级 |
2.5 |
|||||
|
参保人群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
=100% |
2.5 |
100% |
2.5 |
|||||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2.5 |
90% |
2.5 |
|||||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
≤60分钟 |
2.5 |
≤60分钟 |
2.5 |
|||||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90% |
2.5 |
95% |
2.5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前完成培训 |
≤2021年12月31日 |
5 |
≤2021年12月31日 |
5 |
||||
|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
明显减少 |
5 |
明显减少 |
5 |
|||||
|
完成网络基础设施调试 |
≤2020年12月31日 |
5 |
≤2021年12月31日 |
5 |
|||||
|
成本指标 |
中央资金使用 |
≤218万元 |
15 |
164.4 |
13.5 |
||||
|
效益指标(20分) |
社会效益 |
参训人员业务水平逐步提高 |
业务水平逐步提高 |
5 |
业务水平逐步提高 |
5 |
|||
|
医疗保障基金更加安全、平稳运行 |
成效明显 |
5 |
成效明显 |
5 |
|||||
|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 |
有效保障 |
5 |
有效保障 |
5 |
|||||
|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 |
有效保障 |
5 |
有效保障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满意率 |
≥80% |
3 |
100% |
3 |
|||
|
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知晓率 |
≥80% |
3 |
80% |
3 |
|||||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90% |
4 |
90% |
4 |
|||||
|
总分 |
96 | ||||||||
|
说明 |
无 | ||||||||
|
填表人: |
姜雪 |
联系方式: |
18085966266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