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新区)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人民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权限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协调跨县(市、新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行政征收。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协调州际河流有关事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实施贵州省地方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4.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管理、维护、改造以及扩建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城区河道(包括河堤和水域环境)管理与防汛工作,对水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
15.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和权责清单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大数据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州节约用水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建设与监督科、政策法规和河长制工作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利工程管理科、综合运行管理科。
下辖黔西南州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副县级,以下简称中心)、黔西南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正科级,以下简称分站)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黔西南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正科级,以下简称设计院)一个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五”附件1《2020年黔西南州水务局部门收支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24.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7,271.2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收入的减少,其他收入为省级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从省水利厅直拨到我局代管户上。2020年省水利厅没有安排此项资金。(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7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4.37万元,占99.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02万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18万元,占67.01%;项目支出571.19万元,占32.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78.3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89.71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收入的减少,其他收入为省级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从省水利厅直拨到我局代管户上。2020年省水利厅没有安排此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4.82万元,下降32.25%。主要原因是:河道划界工作基本完成,2020年州级资金未安排河道划界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32万元,占19.12%;210科目(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4.94万元,占1.46%,213科目(农林水)支出1277.53万元,占74.64%;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81.75万元,占4.7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7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其中:
(1)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32万元,占19.12%.当年预算为327.32 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2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
(2)210科目(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4.94元,占1.46%,当年预算为2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
(3)213科目(农林水)支出1277.53万元,占74.64%;当年预算为1277.53 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5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
(4)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81.75万元,占4.77%。当年预算为81.75 万元,支出决算为81.75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34万元,支出决算为44.3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34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28%,增加原因是到县市区检查督导的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增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5万元,占99.58%,比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2.45%,增加原因是到县市区检查督导的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0.42%,比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72.46%,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州政府的接待文件执行,厉行节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5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及保险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督导组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93万元,比2019年增加13.91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到县市区检查督导的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增大及差旅费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9%;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管理,涉及资金4021.54万元。2020年,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99分;按照黔西南州绩效评价中心的要求开展项目自评1个,涉及资金12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自评100%。评价工作由州水务局各业务科室完成,局计划财务科参与并汇总上报。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预算数4201.54万元,执行数4021.54万元,完成预算95.7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黔西南州水务局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年初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绩效编制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2)应规范设置本部门指标体系。2.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全部下到县级实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根据饮水安全工程点情况经维修、养护后能正常发挥效益。
2、绩效自评表
见“五”、附件2《黔西南州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价表》。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公开的决算内容包含下属事业单位。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2: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3:黔西南州水务局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