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5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政府人才工作,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拟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全州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承担州级人才津贴的兑现工作;牵头做好人才引进及人才在全州就业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统筹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政策。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 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标准。
13、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4、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职责。
16、完成州委、州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由局机关(正县级行政单位)、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州就业局(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州人才服务中心(州人事考试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州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州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州托管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州就业局培训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11个机构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人数为190人,其中:行政(参公)编制110人,事业管理(专技)编制66人,机关工勤9人,事业工勤5人。实际在编173人,其中:行政(参公)人员97人,事业管理(专技)人员62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事业工勤5人。退休66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下属单位中1单位(州就业局培训中心)为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未包含1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2217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69.5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788.67万元,本年预算安排21380.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3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22170.97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45.40万元,教育支出科目1389.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089.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37万元,农林水支出科目5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55.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2216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69.5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788.67万元,本年预算安排21380.87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等。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2217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7.64万元,占总支出的15.87%;项目支出18653.33万元,占总支出的84.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科目245.40万元,占总支出的1.11%,教育支出(205)科目1389.29万元,占总支出的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20089.94万元,占总支出的90.61%;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137万元,占总支出的0.62%;农林水支出(213)科目53.59万元,占总支出的0.24%;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255.75万元,占总支出的1.15%.。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217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22.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职工人员类经费增加;2、新增部分政府性专项项目;3、部分以前年度已有政府性专项项目增加预算;4、上年指标结转结余。支出共计2217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22.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职工人员类经费增加;2、新增部分政府性专项项目;3、部分以前年度已有政府性专项项目增加预算;4、上年指标结转结余。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217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69.5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788.67万元,本年预算安排21380.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1.43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2217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45.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1%;教育支出科目1389.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089.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61%;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2%;农林水支出科目53.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55.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822.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职工人员类经费增加;2、新增部分政府性专项项目;3、部分以前年度已有政府性专项项目增加预算;4、上年指标结转结余。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2217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87%;项目支出1865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13%。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科目24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11%,教育支出(205)科目138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2008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90.61%;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62%;农林水支出(213)科目5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24%;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25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15%。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822.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职工人员类经费增加;2、新增部分政府性专项项目;3、部分以前年度已有政府性专项项目增加预算;4、上年指标结转结余。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3517.64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331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4.37%;公用经费19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63%。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6.5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1.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9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22%。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8.1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66.3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同步减少。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5.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8653.33万元。其中:
工作经费项目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1%;
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1%;
公共实训基地运营费用项目4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2%;
技工院校免学费、助学金项目678.9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4%;
技工院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项目2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2%;
技工院校生均经费项目3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州级配套资金项目3319.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资金项目11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97%;
“三支一扶”经费项目11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
州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488.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2%;
新市民“就业险”项目2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5%;
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项目1.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07%;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相关经费项目8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6%;
人才服务经费项目7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2%;
新市民“安居险”项目1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1%;
劳务协作站工作经费项目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3%;
创业创新(技能)大赛经费项目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9%;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项目14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5%;
2024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2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5%;
2024年非税费用项目48.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6%;
2024年度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项目4.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
2024年度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追加)项目1.7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1%;
技工院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学生资助项目142.3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6%;
技工院校州级免学费资助项目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5%;
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央资金项目47.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5%;
黔西南州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示范项目245.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2%。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19万元,比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对应单位运行经费减少。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938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4.3万元,固定资产2273.7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5350.63万元,无形资产29.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1380.87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涉及财政资金17863.6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全州两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坚持主战略主定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稳就业、惠民生、防风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助力做好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一是聚焦“两稳两提升”(稳定州外就业规模、稳定州内就业形势、提升项目实施成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聚焦“四保一提升”(保改革,推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平稳运行,保增收,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面,推进高质量参保行动,保安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工作,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聚焦“四强化两改革”(强化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服务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全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工作提质增效。四是聚焦“四个持续发力”(在有效遏制欠薪增量上持续发力,在仲裁办案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上持续发力,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处置上持续发力,在促进工资收入合理分配上持续发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周廷伟 电话:3228231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