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2010〕15号)和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直各部门“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机编字〔2010〕01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事局《关于州政府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州人通〔2008〕13号)文件规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9.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10.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会计核算科、稽核执法科、人事教育科,业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原资金管理科、计划信贷科合并为业务管理科,新增信息技术科,内设6科室数不变;直属机构有城区、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普安县、晴隆县、义龙新区10个管理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黔西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科室及城区、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普安县、晴隆县9个管理部决算;义龙新区管理部人员编制为中心统一管理,资金预算、决算由义龙新区财政局统一核算。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38.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890.57万元,降低57.4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管理部业务用房采购及开办经费,即2018年管理部业务用房采购项目2806.19万元,义龙管理部开办经费40万元。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38.75万元(当年预算收入1156.05万元、上年结余98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8.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90万元,占37.27 %;项目支出1332.92万元,占62.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138.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890.57万元,降低57.4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管理部业务用房采购及开办经费,即2018年管理部业务用房采购项目支出2806.19万元,义龙管理部开办经费60万元。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93.64 万元,减少47.12 %。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管理部业务用房采购项目支出2806.19万元、义龙管理部开办经费4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2.06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万元,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75万元、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7万元、2082702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5万元、2082703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5万元;
(3)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87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402.57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65万元、2210302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1332.9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68.7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75万元,减去上年结余支出982.69万元,2019年预算实际支出为1156.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减项目经费65万元,职业年金作为单位预算并未由单位支付决算,目标绩效考核部分未支付。
其中: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657.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2.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基本工资增加16.49万元,为政策性调资和晋档晋级;②目标绩效考核部分未支付。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99.02万元,支出决算为67.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作为单位预算并未由单位支付决算。
(3)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2.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在年初无预算。
(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当年预算为49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84.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积金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采购,资金作为往来款项处理,2019年度项目验收结算,作支出处理。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目标绩效、社保、公积金、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52万元,比上年减少0.83万元,减少19.08 %,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工作检查接待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9.51%,减少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成后,到管理部业务指导工作频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黔西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5万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45.3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10.43万元),比2018年增加51.91万元,增加25.47%,主要原因是党建活动改造及党建活动频次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业务运行维护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自己使用范畴和用途,具体使用于公积金信息系统、单位日常工作运行、聘用人员薪酬等方面,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财政下达指标及资金70万元,支付电信专线及公积金信息系统服务外包、培训费等70万元,日常运行及聘用人员经费:财政下达指标及资金314万元,支付日常工作运行及聘用人员薪酬300.4万元,余13.6万元为聘用人员2019年度12月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于次年1月支付。
(1)财政资金到位率。
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业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批复384万元,到位3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
2019年公积金系统系统运行维护等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资金 (万元) |
到位资金 (万元) |
资金到位率 (%) |
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
70 |
70 |
100% |
日常业务运行维护费 |
314 |
314 |
100% |
(2)资金问题。
本年度审计部门未对财政资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也未有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报告,但资金使用全程,有纪检部门派驻人员的监督使用,并严格财经纪律和项目资金使用范畴进行使用,未出现和存在资金问题。
(3)组织实施。
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进行工作职责和部门管理分工,明确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对中心财务负责,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大额资金需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4)自评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①自评: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业务运行维护两项目自评分100。
②满意度:一是单位职工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2019年度两次发放《2019年度财政项目资金满意度调查问卷》30人次,满意度100%;二是政务大厅群众一键评价体系,抽查了州政务大厅2019年度11月18日至12月16日评价系统,共评价882次,其中非常满意756次,满意126次,无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窗口服务评价持续保持全州政务服务前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XX(类)XX(款)XX(项):是指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4)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5)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7) 2210302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