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字体:  【打印内容】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州自然资告字〔2024〕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

宗地坐落

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规划条件

52230120230035

兴义市黄草街道老城社区建设路州人社局西侧

17523.07

商业服务业用地

40年

1655

8260

1

1.容积率≤3;

2.绿地率≥20%;

3.建筑限高≤60米(并满足兴气函〔2023〕7号文件要求);

4.建筑密度≤40%;

5.其他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s://ggzyjy.qxn.gov.cn/)进行申请。(二)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230120230035号地块: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注册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s://ggzyjy.qxn.gov.cn/)“下载中心→申请人操作指引”。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下载竞买须知及出让文件,按需开展业务。

(二)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全面阅读竞买须知及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在公告期间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意向竞买人在揭牌(挂牌截止时间即为揭牌时间)前提前半小时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现场(具体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或揭牌现场填写),需加盖公章;

2.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以企业身份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成功到账。

6.本次出让活动可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的需上传联合竞买协议扫描件。联合申请各方签订的联合竞买协议,需规定联合申请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比例,并明确授权联合申请人中的一方代表各方实施竞买申请、网上报价、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行为。竞买保证金可由联合申请各方分别缴纳,也可由经授权的一方缴纳。由经授权的一方所实施的行为,为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联合申请各方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出让地块连带地上房屋现状出让,根据第三方估价结果52230120230035号地块地上房屋价值为102.19万元,此次挂牌起始价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竞买时增价按照土地面积计算。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地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次出让允许联合竞买。

(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成功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贵阳银行)0859-3255625。

(七)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八)本次土地出让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集体决策出让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九)本次地块挂牌出让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款可一次性缴纳也可分期缴纳,如分期缴纳,签订成交合同后1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十)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竟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竞得人法律责任。

(十一)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者承担。

(十二)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十三) 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调查。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严禁开发产生重金属污染高的建设项目。

(十四)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五)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其余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出让人相关信息

出让人: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地 址:兴义市遵义路11号    

(十七)交易平台相关信息

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http://116.171.219.50:8099/TPBidder/memberLogin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D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义市遵义路11号

联 系 人:潘虹妍、马娜

联系电话:0859-3245155

开户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银行帐号:38110121050000091

附件: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522301202300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出让资料.rar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