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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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局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有效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程序办事,真正做到了政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我局2020年二季度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信息内容为主导,以保障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健全制度,确保责任落实。一是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下发了《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政务公开要点》、《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凡发布的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再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三是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防范的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涉密检查。

3.严格标准,及时修订完善。2020年,根据黔西南州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标准的修订要求及栏目调整情况,我局多次修订完善《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及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定期更新信息,做好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二)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以公示栏、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了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相关工作信息及相关优惠政策,在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的前提下,最大化的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上,我局及时公开相关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内容,如疫情防控、安全检查、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导游考试通知、局内会议学习内容等。

(三)强化信息公开内容

加大信息透明度,让群众更加了解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政策、动态等信息。一是加强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作信息公开,2020年一共发布116条信息;二是做到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黔西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旅游景区、酒店等开放工作指南》《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针对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医务工作者、国外援医专家旅游优惠政策》《黔西南州2020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方案》《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关于对黔西南州兴义贵州龙地质公园博物馆景区等景区拟通过国家3A级旅游景区评定的公示》等政策指南、公示、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公示公告,及时发布《黔西南州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公示》等。四是丰富新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公开文化广电旅游行业最新动态、战略、宣传、项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5.9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业务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因其他工作影响导致公开信息内容超期无法使用情况。

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督查。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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