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康养旅游与环境保护融合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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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全能产业、富民产业、绿色产业,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引领作用。研究康养旅游与环境保护融合发展是构建“生态固本”和“旅游强基”有机结合,对于实现黔西南州“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城市定位,驱动康养旅游生态转型发展,走出一条“生态赋能”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一、发展现状

(一)喀斯特地区康养旅游资源转化明显加快。我州生态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发展康养旅游先天优势条件突出,独有的“天文、地文、人文”优势,能满足气候养颜、空气养肺、百花养眼、美食养胃、山水养性、运动养康、休闲养神、人文养心等多层面、全方位的康养需求,是全链条、全环节、全产业的“大康养”“大健康”,潜力无穷、前景无限。州委、州政府审时度势,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立足“天文”“地文”“人文”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坚持“守正笃行、久久为功”,结合市场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本着高效落实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部署,决定全力打造“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城市品牌。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的深刻诠释和生动实践。

近年来,黔西南州坚持康旅融合发展,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最能体现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要途径,推动康养旅游业态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贵州省黔西南云屯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兴义纳具康养小镇、义龙新区栖梦泽温泉酒店等康养旅游产业风生水起,康养、旅游和城镇融合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依托民宿和花海资源,推出生态康养游、户外运动游、茶旅养生游等精品旅游线路10条,黔西南春花烂漫休闲游获评贵州省10条赏花精品线路,“万峰林立·布依人家”获评贵州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兴义万峰林油菜花海获评2022年度贵州“最美油菜花海”,兴义市阅筑·田景宜色客栈、兴义市榕宿民宿和兴义市云栖壹号民宿获评2022年度“十大花海民宿”。

(二)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深度融合加速。我州把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规划、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发展改革、文化旅游、民族宗教、住建部门建立常态化“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联动配合,构建全州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截至2022年,全州共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名单11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17个。

(三)康养旅游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衔接加强。全州各级有关部门按照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整合各方力量,对农村环境进行大力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全州已建设374套日处理5吨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通过试点示范和连片推进等方式,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四)资金投入和规划编制以及政策保障力度持续加深。“十四五”以来,中央、省级累计下达我州农村污水治理有关资金1.5亿元,虽然整治数量和覆盖面仍不能满足整治任务要求,但是整体上已经有助于乡村面貌的改善。规划编制不断强化,先后编制《黔西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黔西南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整体上助力提升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和康养旅游生态发展的强制执行效力。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万峰湖保护条例》《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方案》《黔西南州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等地方性法规和指导实施意见,为指导地方发展实际保驾护航。

二、突出短板

(一)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生态景观破坏等问题频发,造成农村生态环境不可逆损害。发展乡村旅游能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及水平不满足、不匹配等原因则衍生出新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游客随手丢弃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对土壤和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旅游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等人为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对景区附近及河道沿岸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现代交通工具排放的废气、景区建设中项目装修所用油漆及产生的粉尘、餐饮企业做饭时排放的油烟均会影响空气质量;游客游览观光及各种娱乐活动会产生大量噪音,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此外,占用土地资源建设宾馆、广场、娱乐设施等直接造成生态自然景观破坏,填河造房、砍伐树木、破坏湖塘等行为导致水土流失或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如:5月11日、5月24日,调研人员沿着万峰林景区滨河生态产业长廊项目两岸即万峰林西南入口——落水洞段生活污水收集问题和处理设施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周边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河边洗衣服现象时有发生;展宏桥处、上纳灰牧岚咖啡店处、上纳灰麦子山庄对面湿地处、西南入口烧烤山庄和星空音乐岛处、鱼陇大桥处等多处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万峰林养老院旁处存在农户在河道散养鸭的问题;滨河生态产业长廊项目和耳寨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导致多处污水管道和化粪池损坏,10余个人工湿地被不同程度破坏,不能正常运行等。

(二)领导机制、参与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不够健全,造成部门管理权责交叉。第一,领导机制不够健全。州级层面上成立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旅游发展改革领导小组之间缺乏有效链接机制,相对独立,导致互动不足。第二,参与机制不够健全。政府推动是目前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而民众的参与性明显不足。此外,社会组织也较少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第三,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当前监督方式主要以政府为主,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康养旅游发展互动的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各监督主体之间权限、范围不够明确,存在职权交叉问题,并且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机制。第四,评价考核机制尚不完善。虽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的责任考核制度,但在考核内容中并未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发展互动方面的具体指标,两者仍是相对独立的考核体系,缺乏跨部门约束考核机制。

(三)康养旅游尤其是乡村康养旅游业态与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监督和司法制度体系建设基础不完善,造成法治化治理效能低下。第一,康养旅游与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还有很大上升空间,《贵州省旅游条例》虽对乡村旅游做出了原则性和指导性规定,但缺乏相应配套制度,实际执行性较弱,使得现阶段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状态。第二,执法监督主体不明确和执法不严并存,乡村旅游和环境保护既涉及旅游管理部门,又涉及国土、林草、水利等其他执法监督部门。虽然各部门都有一定的法律监管依据,但是权责划分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多头监管的情况出现。对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中存在的乱伐树木、乱排废水废气等行为只能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约束。第三,司法制度尚不健全。当前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为检察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特定社会组织,普通公民没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造成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启动诉讼程序困难。

三、工作建议

针对当前黔西南州康养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黔西南州生态具有的独特优势和内在潜力,今后一个时期应坚持牢牢把握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扎实推进康养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法治保障、多元治理、政策规划、资金投入、技术平台、生态伦理等方面制定政策建议。

(一)完善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创新试验。一是健全旅游环境保护法律保障体系。在现有法律保障制度体系内,增加与《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的衔接,并制定配套体系用以指导有关部门在乡村康养旅游规划审批、资源保护和环境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立法监管,保障旅游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二是严格实施乡村旅游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在州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环保执法监督小组,负责协调、监管与处理各地康养旅游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与旅游产业化专班相关工作和职能进行衔接,明确职责、权限及任务,建立严格的执法问责机制,依法追究执法者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的各种失察失职行为的法律责任,保障执法者严格执法。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康养旅游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引入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强化审判队伍的司法保障,成立覆盖旅游环境保护各个不同领域的审判咨询专家库。完善旅游环境治理的公益诉讼制度,对发展旅游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侦查,对玩忽职守和职务犯罪行为造成旅游环境破坏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二)构建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模式。一是强化康养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相关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创新生态旅游制度考核试验,通过购买服务或委托服务等形式,用第三方环境监督、活动组织或项目管理等评估性指标,借用第三方力量对其进行评估和考核。二是强化旅游开发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主体地位。创新乡村旅游运营开发模式,组建“农户+企业+合作社+村委会”的合作框架,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契约促进农户、企业、合作社和村委会互相约束、互相促进,进而均衡利益分配,优化利益分配和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共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户外运动设施建设运营,建设一批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户外运动设施,提档升级户外运动基地,加强与国际山地旅游联盟协作、合作,持续举办各类国际、国内户外运动赛事。三是引导居民和游客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加强旅游目的地周边群众综合素质的技能培训,改善目前出现的生态环境破坏、污染问题。盘点绿色清单,引导游客进行绿色消费,对导游开展生态道德、环境保护等方面培训。

(三)创新生态固本和旅游强基技术应用平台。一是构建康养旅游环境保护的运行监测平台。建立“生态监测站”,对旅游地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通过对变化数据的收集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环境,维护旅游地生态环境质量。二是搭建生态旅游环境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旅游、环境保护与公安、交通、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搭建旅游环境保护统一化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交互服务平台,形成环境保护与康养旅游发展相结合的产业大数据,加强该大数据对旅游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问题的应用。

(四)健全康养旅游生态环保资金保障机制。一是设立康养旅游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康养旅游生态环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对环境治理、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康养旅游环境保护建设,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综合化、社会化运作的生态补偿方式,使分散的市场主体形成合力,着重在资金安排方面向乡村旅游地区倾斜,大力支持乡村旅游区域的环境保护与治理。二是拓展融资渠道,强化资金调度督查。整合林草、水利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资金,对生态旅游项目展开规划,适当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或延长还款周期。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五)加强生态美学营建促进康养旅游品质提升。一是提升康养旅游的人文生态品味。充分挖掘“文化千岛”荟萃的民族风情,提炼黔西南州独特民族文化符号,打造特色民俗旅游产品,塑造人文生态环境,擘画生态文旅发展新蓝图。二是创新生态旅游人才培养模式。对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管理能力较弱的当地导游或居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培训,培养出一批新导游。设立康养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辅导委员会,定期上门指导旅游企业、农家乐经营户有关污水、垃圾处理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三是加强对当地居民和游客生态旅游伦理教育。发挥生态旅游的环境解说和教育功能,形成广泛传播的生态环保理念,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认知。

(此稿系2023年度州委重大问题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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