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体育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1年,黔西南州体育局在州委、州政府和省体育局的领导、关心、指导和支持下,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现将州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职能体系,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法治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根据单位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政务公开。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强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本单位重要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动态更新。积极配合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大数据局做好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建设,推进数据共享。
2.落实清单管理。积极推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梳理完成本部门2021年5项权责清单和权责清单流程,并在门户网站和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发布。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在“全省通办”系统录入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完成6项“全省通办”事项关联,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做好承接工作。
3.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本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和州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努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目前,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全程网络办理。积极配合州政务服务中心做好12345热点平台建设使用,加强群众互动交流,承接做好工单办理,快速处置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和合理诉求,确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使用得更好。2021年办理回复互动交流信息2条,承接办理12345平台热线工单1条,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执法体系
1.加强立法自查整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民法典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联、违背的自查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本单位制定的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相违背的情况。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等规定,加强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措施,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审查作用,切实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和提高法制审核能力。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专题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认真贯彻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围绕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中共黔西南州体育局党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聘用贵州识君律师事务所李明富律师作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事项处置等方面审核把关作用,切实提升单位依法决策水平。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黔西南州体育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黔西南州体育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做好普法总结,切实增强学法、守法、用法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5.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根据《州委依法治州办 州法宣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将民法典贯穿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全过程。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推动民法典学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民法典运用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民法典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认真学习民法典专题,组织单位人员做好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2021年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州总工会等组织的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做好资料报送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三是做好民法典日常宣传教育。广泛通过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对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常态化宣传。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下基层。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组织人员深入册亨洛央村、林木村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讲座,向村民讲解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宣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禁毒有关知识。同时,要求各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工作中,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禁毒知识宣传标语,提升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范围,提升群众学法用法能力,保障群众自身合法权益。五是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12月3日,在州体育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黔西南州体育局法治专题讲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向结合方式,对宪法、民法典、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进行广泛宣传。
5.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应用。根据《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三项制度”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按时报送系统管理人员名单和单位电子印章,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二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的通知》(黔体办发〔2021〕6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贵州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三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更换。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更换,目前已完成2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更换申请。四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审制度。根据《州法宣办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的提示》工作安排,组织单位全体公职人员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对旁听审视频进行了在线观看。
(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为切实做好我州体育场所(馆)疫情防控和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保障体育场(馆)的安全稳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印发了《黔西南州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体育行业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西南州体育局关于印发<体育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和《黔西南州体育局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黔西南州体育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防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行政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做好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排,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年度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按时报送了案卷评查工作总结。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单位所有目录清单均已完成录入工作,录入率达到100%。三是加强信息报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时报送本单位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等信息,切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六)加强履职尽责。根据《州委依法治州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内容纳入年终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做好年终述法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思想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思想的重要性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法治建设思维,学习利用法治能力水平不高。
(二)法律法规学习有待加强。因本单位无具体行政执法事项,缺少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储备相对缺乏。
(三)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借助政务新媒体、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内容有待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州委州政府和省体育局的指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审核制度,做好法律顾问聘用,发挥法律顾问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作用。
(三)加强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创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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