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黔西南州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和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及统计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现将黔西南州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黔西南州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统计部门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推动改革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23年以来,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共组织学习62次。二是认真完成国家各项调查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有力有序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工业、投资等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主动靠前服务企业项目入库,指导企业完善入库申报资料,提高企业的申报成功率。2023年以来,完成入库103家。三是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州委、州政府3次听取和研究“五经普”工作,州级预算普查经费256万元,8县(市)预算普查经费1821万元。
(二)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一是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常态化开展数据查询和质量核查,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2023年以来,各专业赴县(市)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410家。二是全力开展统计协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和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协同监督工作机制》《黔西南州委巡察机构与州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试行)》等文件制度,将统计监督工作与各有关部门监督工作有机融合,协同开展。三是全面形成学习宣传氛围。将统计业务培训作为提高数据质量的主抓手,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统计业务全覆盖培训方案》,组织对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农业、法规等专业开展业务培训,极大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纪意识。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39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3258人次。举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培训班12期,参训人员908人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三)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一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机制,印发《黔西南州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组织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文件做法,清理发现并废止文件1份。二是有序开展线上学法用法。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建立学法与考试档案,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再学习再深化,极大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思想意识。三是全面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印发了《黔西南州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时间节点、“9·20”国家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宪法宣誓等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一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2月13日以来,州委、州政府相继组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及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召开全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保全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一体推进。二是严肃查处造假作假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州统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34次,检查企业(项目)149家(个),发现统计违法线索10起,立案查处10起,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2起,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统计违纪违法线索1起,持续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震慑作用。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纳入党组(党委)会议、常务会等会议传达学习,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学习40次。州纪委分期组织96个部门664名在职县处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其中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之一,警示教育片在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州在统计法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领会还不够深,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运用统计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二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企业统计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变换频繁。三是全州统计执法力量仍然不足,统计执法检查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始终紧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目标要求,把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面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全力保障统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能职责。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确保统计部门依法开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进一步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制度约束管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完善数据质量审核机制,强化制度约束管控和数据全流程管理,加强企业项目入退库审核把关,督促指导调查单位做好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建好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取得更大实效。持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常态化、多层次、多方式开展统计业务全覆盖培训,持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破解基层统计执法难的问题。全力抓好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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