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贞丰县长田加油站合伙企业办理租赁经营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黔商发〔2022〕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企业申请加油站办理租赁经营事项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
注销出租方企业名称为“贞丰县长田加油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重新核发承租方企业名称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西南贞丰长田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标注“租赁经营”字样,证书有效期不超过租赁合同终止日期,即有效期至2029年8月26日。到期前一个月向我局按要求提交续租或停租资料,办理续租或变更租赁,逾期未提交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商务局窗口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
联系人:何祥艳
联系电话:0859-3611059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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