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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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安排,2024年7月30日至10月31日,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州生态移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14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州生态移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文章等内容”作为固定的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二是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补学。三是强化全面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以来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和水库移民相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未组织过学习贯彻的,及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补学。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不含专题人事议题党组会议)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文章等内容”作为固定的“第一议题”进行了学习贯彻。二是及时通过党组(扩大)会议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经梳理排查,通过党组(扩大)会议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南阳市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印发的《中共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集中学习的首要内容。

问题二:关于“政治要件闭环管理机制落得不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组织制定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并抓好执行。二是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听取汇报、定期不定期调度、抽查、复核等方式促进贯彻落实,并根据贯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提醒。三是按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向州委报告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制定了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方案。二是及时将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确定有关事项纳入《州生态移民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确定事项落实责任分解清单》进行跟踪督办,相关具体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三是按要求向州委报送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落实情况的报告》。四是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从“在认真学习和深刻感悟上下功夫聚力量、在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促发展、在宣传宣讲上下功夫增动力”三个方面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均在生态移民领域开展了宣讲。

问题三:关于“学习行业领域法规条例有漏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二是对2020年以来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和水库移民相关行业领域法规条例进行梳理,对于未组织过学习贯彻的,及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补学。三是明确专人积极主动关注行业领域法规条例出台情况,及时提请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党组(扩大)会议补学了《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二是对2020年以来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和水库移民相关行业领域法规条例进行梳理,未发现未组织过学习贯彻的情形。三是明确了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的同志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积极主动关注行业领域法规条例出台情况,及时提请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同时,举一反三及时抓好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等的学习贯彻。

问题四:关于“学习贯彻州委全会精神持续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补学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二是对2020年以来八届州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情况进行再排查,对于未组织过学习贯彻的,及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补学。三是今后中央、省委和州委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学习贯彻。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补学了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二是对2020年以来八届州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情况进行再排查,均已组织过学习贯彻。三是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了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州委八届九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问题五:关于“全面整体推进物业服务管理示范创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省生态移民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安排,加强调度督促力度,推动各县(市)积极创建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二是积极指导各县(市)认真对照省易地扶贫搬迁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抓细抓实物业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并及时按程序向省级申报。

整改成效:一是将易地扶贫搬迁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创建纳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督促各县(市)抓实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并按省要求积极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创建。二是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拟实施的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对照省易地扶贫搬迁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开展州级验收,拟创建社区各项指标达标。2024年10月,及时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并向省生态移民局申报了年度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实现了每个县(市)均有物业服务管理示范社区。

问题六:关于“激励引导搬迁群众缴纳物业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指导各县(市)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有序扩大物业服务管理覆盖面。二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指导各安置社区坚持协商、合理、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过渡期内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过渡期后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的要求,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引导搬迁群众自主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指导各县(市)安置社区因地制宜选择市场化物业管理、政府平台公司领办、社区党组织牵头领办、群众自我组织管理等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地方财政已不再承担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费用。二是积极指导各安置社区积极推动搬迁群众养成自主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意识,已开始逐步收取搬迁群众物业服务管理费。

问题七:关于“宣传阵地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性文件,并提请党组会议审议。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按规定做好2024年新闻发布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以“黔西南州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顺利完成了2024年新闻发布工作。

问题八:关于“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专人梳理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传达。二是明确专人建立备忘台账,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三是对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有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的同志对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要求进行了梳理,制定了《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网站更新清单)》,对栏目信息更新时间及保障部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二是明确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的同志建立了备忘台账,截至目前,我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达到了要求。三是对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有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进行了调整。

问题九: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二是由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切实抓好“一岗双责”落实。三是由办公室建立备忘机制,每季度提醒、收取班子成员开展个别提醒谈话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二是局党组书记就进一步抓好“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对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建立备忘机制,对班子成员开展个别提醒谈话进行了提醒,并按季度进行了收集。

问题十:关于“执行‘三审三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干部职工会上重新学习“三审三校”相关文件精神,并在今后严格执行。二是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审核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分类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学习了《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网上发布平台账号发稿审核制度(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网上发布平台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审核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当时未及时签署审校意见的、据实进行了补签。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对发布的信息均执行了“三审三校”。

问题十一: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实际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明确,并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明确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

问题十二:关于“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议事决策规则并强化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的规定,同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实际对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会议内容”中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巡察组进驻以来,每月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相关事宜,切实推动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执行到位。

问题十三:关于“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强化党组会议议事的事前沟通,明确专人规范作好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实际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规则中明示了相关会议纪律规矩。二是在规则中对会前沟通作出了专门规定,同时,明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同志规范作好党组会议记录。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均严格执行此规定。

问题十四:关于“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坚持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实际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规则中明示了相关会议纪律规矩。二是持续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的每次党组会议,均坚持落实了末位表态制。

问题十五: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心,每次会议前认真核对参会人员及签到册,确保不发生数据逻辑错误。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组织生活会开展方案,强化责任心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记录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支部组织委员每次会议前认真核对参会人员及签到册,未发生数据逻辑错误。二是责成支部组织委员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认真统计核查,切实防止随意涂改、资料收集不全等问题发生,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问题十六: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规范党费收缴,做好日常收缴情况排查和常态化提示提醒等,督促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建立贯彻落实规范收缴、使用公开公示长效机制,严格措施落实,防止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每月20日由支部组织委员统计本月党费交纳情况,提醒尚未交纳党费的同志及时缴纳,25日再次统计党费交纳情况,对还未缴纳本月党费的同志由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一是已建立贯彻落实规范收缴、使用公开公示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抓好措施落实,切实防止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明确支部组织委员每月20日前对本月党费交纳情况进行统计,并提醒尚未交纳党费的同志及时缴纳,25日再次进行统计,对还未缴纳本月党费的同志由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约谈,确保所有党员应交尽交。全体党员均及时足额缴纳了党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9-3223302;邮政信箱:贵州省兴义市兴泰街道水新社区1组95号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邮编562400);电子邮箱ymjqx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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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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