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局编制了《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州生态环境局(具体地址:沙井街财富广场3楼)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临设机构、直属机构、所属社会团体。
2、 规章文件
州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环保法规、环保政策文件、环保法律法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噪声标准、危险废物标准、固体废物标准、核与辐射标准、机动车排放标准等。
3、规划计划
中长期环境规划、专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能力建设规划、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4、 业务工作
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环评受理公告、环评审批公示、验收审批公示、环评退案公告、环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重大项目环评公示、环评资质单位、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排污指标核定、挂牌督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专项资金、环保标志查询、固废污染防治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持有单位、危险废物名录、严控废物名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信访与投诉、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突发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空气质量日报、环境公报、监测报告列表、监测能力、收费标准、生态示范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环境友好企业、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及职员聘雇、职称评定、招标公告、意见征集与反馈、接访预告、接访简报、政务动态、环境监察动态、环境监测动态、环保宣教动态、廉政动态(机关作风建设)、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工作动态信息、年度工作总结。
5、 统计数据
生态环境统计年报、行政审批统计、其他。
6、其他
大事记、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表格。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局具体网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thjj_5135146/bmxxgkml_5136490/。局当面受理点:沙井街财富广场3楼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859—3235045),单位邮箱:qxnzhbj@126.com。
我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兴义市沙井街财富广场3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859—3235045;传真号码:0859—3235040;邮政编码:562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我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据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859-3220752,地址:沙井街财富广场3楼,邮编:5624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接受申请单位: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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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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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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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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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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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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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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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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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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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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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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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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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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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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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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