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保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规范。
一、本制度所指的信息为本单位上传至网络的所有信息。
二、涉及单位机密的信息,需要提请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经会议同意后方可发布。
三、涉及企业秘密的信息,需要在获得企业许可后,提请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涉及国际秘密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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