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分局以“四强化四落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贞丰分局以“四强化四落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强化服务意识,助企纾困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服务关口前移,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全面提升环评服务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与县直相关部门组成建设项目联合踏勘选址工作组,联合踏勘选址48家;对县内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并出具部门意见9个;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8家;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审核58家。
二、强化风险管控,排查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抓实以案示警,2024年以来组织全县重点行业、企业排污单位等56家次,召开生态环境领域警示教育会议2次;期间,组织观看省州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县内典型案例3件;同时,针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组织各单位开展业务培训2次。二是以筑 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为主要目 标,聚焦全县煤焦化、化工、黄金矿山、煤矿山、垃圾填埋场、尾矿库等涉危、涉重金属行业,以及医废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风险点,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问题的排查和整治。2024年以来,共派出检查组160组,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检查企业314家(次) ,共发现各类环境安全问题124个,已督促整改完成115个问题。对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7.5万元,对2名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人员处1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强化制度落实,全面履职落实到位
按照《贞丰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采取抓培训、亮身份、强调度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监管工作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同时充分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好生态环境风险问题排查,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环境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强化信 访化解,源头治理落实到位
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基本,把信 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 访秩序,以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现代化,着力打造社会和谐稳定环境。2024年以来,分局共收到信 访投诉29件,其中本单位受理21件,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的8件已转派至相应职能部门办理。受理的21件目前已办结17件。未出现超期未办理和未办结案件,未发生进京访、群体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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