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1年7月5日、12月5日前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州局环境监测科及黔西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州局环境监测科 张合兴,电话:13984496576
邮 箱:qxnzhjjck@163.com
黔西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毛娴璇,电话:18885999688
邮 箱:qxnjcz@126.com
附件:1.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黔西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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