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听证公告 黔环公告〔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境保
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我厅定于2023年5月6日上午9:30在黔西南州兴仁经济开发区B栋三楼会议室,就贵州新创锰业科技有限公司兴仁市年产60kt高纯锰项目环评审批举行听证。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的公众或团体,可在听证会前向我厅、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或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办理有关手续。
在参加听证会前,须携带以下材料:
1.参会个人应携带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携带个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委托代理材料。
3.团体代表除携带个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单位委托参会证明。
公告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
联 系 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陈 艳 0851-85570119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罗 磊 0859-3236033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 余德用 0859-6220666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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