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广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平台联网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规定,贵州广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接入黔西南州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平台联网申请材料。
经对资料进行审验,贵州广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质量资质认定,符合国家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规范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贵州广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接入黔西南州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平台,对其进行网络监控管理。
单位名称:贵州广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普安县青山镇夜郎大道青山客运站内。
检测能力:汽油车使用双怠速法检测及稳态工况法;柴油车使用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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