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黔西南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牵头草拟了《黔西南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1.电子邮箱:865904593@qq.com
2.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3.邮政编码:562400
黔西南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黔西南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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