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审计局2023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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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黔西南州审计局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2023年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13个,未出现需要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的情况,指导和监督其他单位(部门)内部审计工作2次。年内黔西南州审计局未出现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出台了《黔西南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紧扣巩固提升审计质量这一主题,围绕“三制”“四库”(导师制、专家制、审计专报制;审计对象库、审计人才库、审计问题线索库、审计整改问题库)抓实“研究型审计”。二是建立全州审计系统审理人才库,每个县(市)审计局推荐4名以上审计骨干,全州共54人纳入该库。州、县审理人员全部参与其中,对业务文书的法律法规运用、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及审计建议等方面会审交流,相互促进提升,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审理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在引导青年审计干部学习提升审计职称的同时,充分发挥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在审计职业化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审计工作决策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目前全州审计系统纳入高级职称专家11人,其中“双高”职称2人。四是认真用好与纪检监察、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加大与党委政府督查、主管部门专项检查等协作配合,先后出台了《州纪委州监委与州审计局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州委编办与州审计局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全面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打好“组合拳”。五是持续推进学习制度,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中共黔西南州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主持党组扩大会议学习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全州审计干部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将依法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坚决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将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比、《审计法政策解读》等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全面公开执法信息,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在日常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按照审计系统审计监督执法的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规范审计调查、审计取证、业务审核、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出具正式审计文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等审计监督执法全过程,实现全州审计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审计工作中,积极落实审计执法重大决定复核审理制度,规范法制审核程序。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全局现有执法证人员37人。三是严格落实审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官网进行公示。四是对本年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年来黔西南州审计局主要采取3种方式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一是抽调州本级、各县(市)审计人员共149人次参与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组织的审计项目共21个,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在审计项目实践中学习,充分发挥“老带新”“传帮带”的作用,通过传心得、谈体会、教本领,让年轻同志尽快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州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参训人数72人,主要围绕审计发展历史、黔西南州审计现状、州审计局实施的“七大提升”工程——主要培训“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注重培养新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审计方法、审计技能、审计法规、和重点流程注意事项等实际操作入手,现场讲解怎样做审计证据,怎样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如何拓展审计思路等。三是通过视频参训的方式,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审前专项培训7次,参训人数约300人次。以实际行动抓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全州审计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黔西南州审计局于11月20日至12月10日组织对全州审计系统审计项目(即行使行政检查权)质量的考核,对各县(市)局组织开展的16个审计项目档案进行全面的业务质量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在全州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市)审计局“举一反三”加以整改。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全州审计机关在出具正式审计文书前严格实行三级复核审理,近3年来未出现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3年省审计厅对我局两个项目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并提出10个方面的问题,部分审计项目审计质量有待提高,揭示问题的精度、深度、广度还不够,审计质效还有待提高。二是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仍有差距。近几年新进年轻审计干部较多,要培养和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还需要一定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对审计全过程、全流程开展检查,做到依法审计,严格遵守审计权力边界,不缺位、不越位。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青年学习小组、审计组小组会等都将法治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学习与审计相关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审计过程中按照取证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合规恰当等要求,规范开展审计取证、底稿撰写、问题定性、处理处罚,确保不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扎实提升审计能力。一是持续推进“能力培训、审前调查、现场管理、复核审理、报告撰写、审后总结、审计整改”七大“提升工程”,真正谋准审计实操路途,做细、抓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工作。二是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坚持加强研究,继续通过“三制”“四库”抓实研究型审计,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建设,发挥高级审计人才和专、精、特人才在审计业务工作中的作用。另外,进一步研究细化导师制工作方法,确保在年轻业务人才培养上有一个新的提升。推动工作由“兵团作战型”向“研究提升型”转变,并借助“信息化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做到研以致用,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具体办法,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贯通协同、加力提效、敢于“亮剑”。结合当前审计人少事多任务重的突出问题,强化审计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等党的监督和干部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州级层面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机制,进一步构建“查、追、改、治”同向发力工作链条,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助力审计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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