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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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在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副局长  汪  炜(代)刘  琼

州人大常委会: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抓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陈昌旭书记、黄兴文州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部署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州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对审计整改工作保持常态化、全覆盖调度。根据州委的工作部署,我们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将《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向涉及的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有效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扛牢责任抓实审计整改。相关县和有关部门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整改;审计机关充分发挥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作用,严格审核把关,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贯通协同,凝聚合力推进审计整改。各监督单位坚持“同向施治、同向发力”,高效协同推动审计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问题线索立案查处,巡察机构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州委考核办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审计机关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突出重点,加强督办,凝聚合力推动整改。

三是坚持成果运用,切实彰显审计整改效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如雷贯耳”要求,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底,已督促收回财政资金27,99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8万元,促进财政资金拨付43,757万元,清退违规资金63万元,其他方式整改资金362,354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项,追责问责7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818万元,建立制度1项。

1.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1家公司挪用债券资金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出台管理制度1项;二是2家单位虚报项目进度,以拨代支问题,已支付3,429万元;三是1家单位资金闲置问题,已支付34,595万元;四是将债券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问题,已用于项目200万元,退回国库1,600万元。

2.关于1家单位质保金清理不及时问题。应退未退质保金已全部清退。

3.关于落实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家单位未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问题,已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二是1家单位未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问题,已按要求开展自评;三是1家单位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正在妥善处置闲置的物资。

4.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问题。一是2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务接待;二是1家单位违规转嫁接待费问题,已将转稼的接待费支付给相关单位。

(二)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61万元,建立制度3项。

1.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问题。一是1家单位未将水资源费纳入部门预算问题,已在2025年纳入预算;二是2家单位多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已按要求规范编制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三是1家单位未及时收回借款问题,已下发催款通知,督促按计划还款;四是1家单位应收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正协商将项目形成资产移交州民族文化中心管理;五是1家单位两宗土地闲置问题,正在对土地权属开展核实。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财经法纪意识不强,挪用专项资金和扩大范围审批资金等问题,已清退46万元、补缴税款,将扩大范围审批的资金全部上缴州财政,出台内控制度1项,并对相关人员作提醒谈话;二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家单位正在研究妥善处理,2家单位已将相关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未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正在开展调查。

3.关于厉行节约及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1家单位项目资金监管使用不到位问题,资金已全部收回,并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二是1家单位违规摊派费用问题,资金已清退;三是1家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问题,已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规,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问题。一是1家单位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占用个人车辆供单位使用问题,已废止自行制定的公务用车办法,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二是1家单位车辆租赁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用车租赁流程。

5.关于1家单位无施工图审查业务管理制度,随意分配审图专家问题。已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

(三)其他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86万元。

(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内容未按初步设计实施的问题,已完成电站部分机组电缆型号更换;二是设计费计算错误导致工程招标控制价虚高问题,设计公司已退回编制费;三是项目未验收投入使用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组织审查竣工验收报告;四是多计工程款问题,拟按合同约定和中标文件清单扣减工程款;五是设备长期闲置问题,拟将可用资产完善手续后投入使用,不可用资产经委托评估后处理;六是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开展检查,对移民档案开展核实并按要求收集整理;七是通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问题,已完成主机安装并正常运行;八是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专家已到现场查看复核,确认交通洞满足通行安全。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违规出借资金问题,拟于办理结算时抵扣相关借款;二是多支付勘察设计费问题,多支付资金已全部追回;三是未兑现征地补偿款和未及时发放后期扶持资金问题,正在开展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后期扶持资金已发放到位;四是征地赔偿款未缴库问题,已全部缴库。

2.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的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整改问题金额107,985万元

(1)关于资产、负债、损益不实问题。已据实调整有关账务,扣减6名班子成员薪酬,扣减公司工资总额基数,相关公司已作书面检查。

(2)关于经营管理方面问题。一是违规担保及抽逃出资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拟出台担保制度2项规范担保行为,抽逃出资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出台制度1项,制定方案4项;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已罚款13万元,相关公司已制定盘活方案;四是债务规模较大问题,已出台制度3项加强融资管理;五是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3)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已制定清收方案并清理239,497万元。

(4)关于变更会计处理方式未说明问题。已在2023年审计报告中作出说明。

3.资源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6,091万元。 

(1)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已通过就地恢复、异地补划、复耕复垦等方式推进整改。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未批先建占用204亩土地问题,正在完善相关土地手续;二是违规占用土地4.8亩问题,已收回土地使用权证;三是未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问题,1个片区管网已投入使用,2个片区正在开展主管网安装改造;四是7家污水处理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问题,6家已获排污许可,1家正在办理中;五是违法审批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问题,违法建房占地已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相关人员已受到政务处分;六是一级水源保护区存在农牧活动问题,已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并设置告示栏;七是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已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八是未完全开展垃圾分类收集问题,已对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事项持续关注;九是未严格落实禁养区划定政策问题,已编制并发布禁养区方案;十是部分规划编制及目标未完成问题,3个专项规划2个已编制完成、1个正在编制中,10座水库项目2座已建设完工、3座已停建、5座已取消建设。

(3)关于退耕还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拖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已督促兑现5,076万元;二是造林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已通过补植补种,调整地点重新实施等方式推进整改。

(4)关于监管不力造成非法占地、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一是51家砂石场(砖厂)未进行生态修复问题,已修复并通过验收17家,完成部分修复8家;二是非法占地、临时用地等监管不严问题,已对109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对1家企业立案调查,1家企业已完善用地手续;三是环保执法不严问题,32家养殖场已完善手续,1家企业已建立危险废物登记台账,并加强对相关企业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监管;四是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五是生活垃圾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组织收集清理。

(5)关于非税收入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未按时征收非税收入问题,已清收21,211万元;二是截留资金未缴库问题,已将截留的684万元全部缴库; 三是长期截留污水处理费问题,已将截留的147万元污水处理费全部上缴国库。

(6)关于内控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城市供水漏损率高的问题,已常态化开展供水管网查漏堵漏工作;二是未经批准违规采砂问题,已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7)关于3家单位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家公司已退回资金并缴库4,605万元,另1家公司正在开展追缴。

(8)关于未完成耕地5485亩和基本农田2400亩保护目标任务问题。已通过土地整治、就地恢复等方式增加耕地保有量6344亩,采取异地补划、就地恢复等方式新增永久基本农田3147亩。

(9)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已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排查,制定了整改方案。

另外,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14个。

(四)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针对上述查出的问题,审计部门共向有关部门移送7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目前已结案5起,2起正在调查,对涉案款物已加紧追赃挽损,并依纪依法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纳了审计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管理。   

1.关于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基本支出和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在2025年预算安排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定员定额公用经费压降6%,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15%。二是加强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相关部门已督促3家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按进度拨付资金22,081万元。三是抓好绩效落实,提升政策执行效果方面。在安排2025年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抓好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

2.关于强化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一是财政部门督促各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方面。2家单位已按要求制定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对疫情防控终端设备等全省统一采购专用资产规范管理方面。相关单位已建立资产台账,正在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规范资产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及时盘活处置闲置资产方面。目前,相关公司正按制定的资产盘活方案开展工作。

3.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生政策落地见效的建议。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惠民利民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相关县已开展争议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二是严格按批准的移民安置、征地拆迁标准及时进行补偿方面。相关县已完成征地补偿款兑现工作,累计兑现金额235万元。三是加强移民档案管理、国家水库移民政策落实方面。相关县已完善档案资料整理并完成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四是加强民生资金全过程跟踪问效方面。相关县已发放民生资金,精准落细落实惠民利民政策。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步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已到整改时限还未完成整改的立行立改问题还有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还有4个,其余38个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

从整改督促调度、检查审核情况看,当前制约和影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有关县(市)及部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仍需提高,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还需加大。二是部分州级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差距。有的对本领域问题统筹协调推进整改不到位,整改合力还不强;有的对本行业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加强监督管理、跟踪指导不够。三是部分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整改推进缓慢。受资金困难、手续办理困难及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整改难度较大,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推进。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感,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问题对账销号。一要扛牢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二要强化监督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县(市)、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跟踪调度,全力推动问题早整改、真整改;认真研究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管住当下、见效长远。三要强化结果运用。深化源头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做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防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对整改不力、违规整改的,依纪依法从严追责问责。州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审计整改扎实有效,确保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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