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司法局“五举措”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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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黔西南州司法局推行“五举措”,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级指派。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侵害、校园暴力等案件时,在48小时内将案件材料报州法律援助中心,由州法律援助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指派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承办。今年以来,州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县级援助机构提级指派案件4件。

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在全州88个律师事务所1234名律师中,遴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职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保障,现州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已有律师125名。

三是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为方便未成年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州9个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均设置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到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未成年申请人不用取号和排队,可优先到窗口提交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资料。

四是实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三优先”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未成年人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核查。

五是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力,为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办案不走过场,法律援助机构采取结案审查、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律师座谈讨论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业务指导,有效促进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

今年以来,全州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47件,其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47件,切实提升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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