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4〕5号)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特制定2024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学习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
(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
(五)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
二、学习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结合局党组学习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等形式,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全体职工学习,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法治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人社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每年至少举办1期法治学习培训。
(三)日常学法。组织局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州的法治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学习和考试。组织局属全体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参加统一在线学法及考试。组织局属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学法。
(四)科室组织学。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本科室(单位)人员认真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五)个人自学。局属全体国家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实际,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开展共性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自学。
四、学习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是普法工作抓关键少数和重要多数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意识。
(二)坚持学以致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安排的学法内容要与2024年国家、省和州的重点工作相结合,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成效。
(三)领导率先垂范。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学法用法上做表率,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批假手续,确保集中学法不缺席、有笔记,日常学法有计划、有成效,以工作实绩来展现学法成果。
(四)严格压实责任。局办、综合法规科负责局党组学习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法;局党办负责党员集中学法;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时要做好相关图片、记录的收集整理,及时将学习议程、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学习图片等资料反馈综合法规科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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