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劳务品牌申报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劳务品牌申报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推进劳务品牌提档升级,拟在全州选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推动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劳务品牌,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劳务品牌申报对象培育主体无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并满足《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通〔2022〕91号)相关规定,即满足以下条件:
(一)区域公用劳务品牌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品牌名称或商标等区别性标识,劳务特色鲜
明,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竞争力;
2.具有一定从业规模,州级品牌带动就业人员超过5000
人。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有较强的影响力;
3.具有显著区域特征,从事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
4.具有过硬技能特征,从事该行业的劳务人员经过一定
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技能与资质,符合相关从业标准。近两年开展与本品牌所需技能相关各类培训人数不低于1000人,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培训后从事该行业人员500人。
(二)企业劳务品牌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具有一定从业规模,州级品牌带动就业人员超过 1000
人。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有较强的影响力;
3.具有独立品牌名称或商标等区别性标识,劳务特色鲜
明,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竞争力;
4.属于十大工业产业、10 大农业特色产业、“旅游+”
产业和服务业创新十大工程等行业领域以及具有突出地域特点、 州内同行业领先优势的重点企业;
5.具备围绕劳务品牌开展培训项目的能力,符合职业技
能培训相关政策要求,可依托自有培训资源或委托其他具备培训资源的单位开展培训、实训工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近两年总培训人员超过 600 人,培训后从事该行业人员超过 300 人;
②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 300 人;
③非物质文化遗产类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1日—8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1.《黔西南州级劳务品牌申报表》;
2.劳务品牌培育方案;
3.劳务品牌管理单位(如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4.近三年内在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或宣传;
5.当前带动就业人员台账/利益链接人数资料;
6.劳动力培训与该品牌相关的工种台账;
7.申请专利或出台品牌标准(可选),有申请专利或品牌标准的作为评审加分项。
8.根据劳务品牌实际情况其他需另外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程序
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组织评审,对评审通过的拟认定对象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下文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品牌培育主体做好相关的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初审合格的相关材料,并同步在“黔西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劳务品牌申报、审批、监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州级审核。
(二)加强品牌监管。各县(市)要加强辖区内劳务品牌的监管,掌握劳务品牌促进培训就业情况、发展状况(包括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有重大投诉事件、是否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指导劳务品牌培育主体做好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输送就业相关工作,助力品牌发展。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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