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3年粮食生产示范点考核工作方案的要点解读

【字体:  【打印内容】

查看原文,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qxn.gov.cn/zwgk/zfjg/znyncj_5135197/bmxxgkml_5135200/gzjhjjz_5135214/202309/t20230926_82494928.html

一、黔西南州2023年粮食生产示范点考核工作方案依据。

答: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2年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州2023年重点任务分解和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是哪些

答:全州16个县级粮食生产示范点及88个乡(镇、街道办)粮食示范点。

三、考核时间节点有哪些

答:10月底完成县(乡)级自评、11月完成平时考核结果和现场考核、及考核等次确定。

四、考核方式及分数构成有哪些

答:(一)平时考核占总分5

(二)现场考核占总分85

(三)扣分指标。粮油产量面积完成情况撂荒地及耕地“非粮化”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考核完成任务不扣分,未完成任务按考核标准扣分

(四)领导评价占10分

五、考核结果有哪些应用?

答:根据《黔西南州2023年度粮油生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结合确定等次情况,对粮食生产示范点进行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