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3年粮食生产示范点考核工作方案的要点解读
查看原文,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qxn.gov.cn/zwgk/zfjg/znyncj_5135197/bmxxgkml_5135200/gzjhjjz_5135214/202309/t20230926_82494928.html
一、黔西南州2023年粮食生产示范点考核工作方案依据。
答: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2年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州2023年重点任务分解和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是哪些?
答:全州16个县级粮食生产示范点及88个乡(镇、街道办)粮食示范点。
三、考核时间节点有哪些?
答:10月底完成县(乡)级自评、11月完成平时考核结果和现场考核、及考核等次确定。
四、考核方式及分数构成有哪些?
答:(一)平时考核占总分5分。
(二)现场考核占总分85分。
(三)扣分指标。对粮油产量面积完成情况、撂荒地及耕地“非粮化”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完成任务不扣分,未完成任务按考核标准扣分。
(四)领导评价占10分。
五、考核结果有哪些应用?
答:根据《黔西南州2023年度粮油生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结合确定等次情况,对粮食生产示范点进行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