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查看原文,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nyncj_5135197/bmxxgkml_5135200/gzjhjjz_5135214/202307/t20230728_81308692.html
一、为什么要制定《黔西南州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标准化水平,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3年,全州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2%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到达95%以上,大型规模牧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到达100%。
三、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达到《贵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黔环通〔2017〕189号)和有关规定,并纳入农业农村部备案信息管理统一赋码的养殖场,均作为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工作实施范围。
四、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一)制定实施方案。(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三)畜禽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四)开展技术培训指导。(五)开展逐场验收工作。
五、如何规划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23年7月)。第二阶段建设实施(1月-12月)。第三阶段开展验收(7月-12月)。第四阶段工作总结(1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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