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总体情况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黔西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2023年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以来,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同时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和各党支部常态化学习。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采取多方式、广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利用到农业企业产业指导契机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3·15”等活动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牵头组织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开展“宪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农业系统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培训,共计培训10次956人。通过法治讲座、现场解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幅。
(二)普法责任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州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二是为抓好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落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黔西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决策部署,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制定印发《2023年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科室开展业务工作指导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四是普法经费统一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每年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得到保障。
(三)法治教育及培训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建设。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主要采用集中学习与线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今年7月、9月组织农业农村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执法人员232人(次),培训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二是组织干部开展学法考勤及考试。通过全国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学法考勤及考试,2023年学法用法在线学习情况为:全局162人,参加学法用法学习162人,参加考试162人,参考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100%,学法考勤测试全勤。三是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八五”普法以来,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评先选优、转正、入职、提拔等方面重要考核评价内容。四是开展全州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按照《黔西南州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要求,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与州司法局联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进一步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2023年,全州共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97户,超额完成“2023年底全州实现7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州共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培训1次,线下培训10余次,共计培训约956人。预计2024年实现10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承担办理的执法案件性质是大(要)案及跨区域案件,普通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自行办理。2023年以来,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没有办理执法案件。强化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一)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检查按照《黔西南州2023年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方案》《2023年黔西南州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各县(市)对农资市场经营门市售卖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膜开展执法检查。种子主要检查是否备案、品种合法性、包装、生产经营台账及植物检疫等情况;农药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假劣农药、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情况;兽药饲料主要检查是否超过保质期、拆包分装、销售禁用兽药及无证经营兽药等;化肥主要检查经销化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夸大产品功效、化肥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商标标识是否存在侵权、进销货台账是否齐全等情况;农膜主要检查购进渠道,产品是否标注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台账登记是否规范等情况。2023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817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6246个(次),立案234件,其中种子57件、肥料8件、农药79件(其中草甘膦等除草剂13件)、饲料23件、兽药(含水产兽药)21件,农机20件、渔业12件、动物检疫11件、农膜2件、农产量质量安全1件,办结179件,罚没金额13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件,受理举报案件8件,查获数量5339公斤,货值6.605万元。
(二)渔政执法检查。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黔西南州“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黔西南州2023年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州、县二级开展联合执法17次,县(市)级开展联合执法联动153次,出动执法人员1167人(次),执法车辆106辆(次),执法舰艇61艘(次),开展宣传活动16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禁捕通告340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张贴禁渔标识240张,发放禁渔期宣传资料500余份。检查渔船674余艘(次)、检查水产养殖场(户)115次、检查水产品市场67家,渔具店53家(次)。拆除水上非法大型浮台31个,扣押“三无”船舶12艘,拆除私设钓场31户、拆除钓台560个,拆除拦河网等210张;查处非法违法捕捞案件13件。刑事案件立案8起,行政处罚案件立案6起。
(三)屠宰监管。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结合全州工作实际,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产地检疫,全州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检疫生猪102.12万头,牛2.95万头,羊0.5431万只,家禽109.067万羽。二是屠宰检疫猪肉31486.64吨,牛肉221.16吨,禽肉768.18吨。
(四)饲料行业监管。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和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加大对饲料产品质量、产品标签、生产原料等方面的检查力度,规范行业管理,保障生产秩序。2023年度开展现场检查和饲料行业日常监管30余次,出动饲料管理人员150余人(次),共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1项,责令现场和限期整改21项,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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