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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规章制度,指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指导、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州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责调整

1.划入原州农业委员会除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草原防火、草原监督管理以外的职责;

2.划入州委政策研究室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有关职责;

3.划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4.划入州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

5.划入原州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

6.划入州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7.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同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粮食(含食用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部门管理机构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金城路5号

公电话:0859-3122944

宗    旨: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支持辅助服务和保障。

业务范围:受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授权或委托,履行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综合辅助服务职能。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协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承担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工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支持;

(三)负责农机安全监理事务性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承担农业产业化工作,为农产品加工提供服务;

(五)负责农村经济经营提供辅助服务或保障,承担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民负担调查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为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六)组织实施全州农业农村系统信息体系建设;

(七)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耕文化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乡村文化、创意农业的宣传及推广工作;

(八)负责农业培训,农村成年人学历教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农业人才、农业科技、教育提供技术服务;

(九)负责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十)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资源调查研究、开发利用服务;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中心日常工作、内部事务管理、内部综合协调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9个)

1.农村经营体系指导科(办公电话:0859-3122944)

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纠纷调解仲裁、农民负担调查等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全州农村集体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负担监测与服务和农村经营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的评选、认定和培训等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政策宣传、经济统计分析和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培训等工作。

2.农村金融保险科(办公电话:0859-3122716)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金融、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不断探索财政支农新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现代高效山地特色农业发展。不断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规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等。

3.农机安全服务科(办公电话:0859-3812468)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行驶牌证和年度审验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行驶考核发证和换证的事务性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构产品调查工作;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维修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承担农机监理员资格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等。

4.农产品加工服务科(茶产业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121043)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参与研究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广茶叶种植和加工技术,开展茶树良种引进与选育、茶叶质量评审、茶叶贮存与包装技术开发、市场信息服务保障等工作。

5.农业信息服务科(办公电话:0859-3122941)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州农业信息化推广工作;制定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州农业系统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全州农业系统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与信息化培训工作;承担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机关信息平台的建设与信息整合工作;负责全州农业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处理、发布和信息服务工作;协助机关开展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承担农业行业软件推广应用、技术交流以及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6.农村人居环境服务科(办公电话:0859-3112863)

负责研究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社区环境改善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农村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工作;承担乡村文化、创意农业的宣传及推广工作等。

7.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科(办公电话:0859-3122940)

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有关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参与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理;开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业外来物种、农业野生生物、农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保护的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等。

8.农业培训科(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公电话:0859-3122945)

负责全州农村成年人中专学历教育,经教育部门批准,协助有关大学开展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编制全州农民、农业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技术队伍、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现代远程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及相关统计工作;参与农业科技培训的组织工作;保护农业科技、教育成果;负责农民素质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及科普工作;负责“星火计划”、三下乡相关工作等。

9.农业区域与农田建设服务科(办公电话:0859-3813167)

开展现代农业、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参与拟定相关规划计划;承担农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价;指导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开发、农业资源持续利用及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为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建设项目监测评估工作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提供辅助服务;负责为全州农业园区规划建设提供辅助服务和保障;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州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为全州农田建设制度建设和编制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州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阶段的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价;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调查评价的事务性工作等。

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办公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金城路5号

办公电话:0859-3122939

宗    旨: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供支持辅助服务或保障。

业务范围:受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授权或委托,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综合辅助服务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相关法规;负责农业技术普及和科技咨询服务;承担新技术推广和普及;负责有关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研究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技术进步措施以及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州农业技术引进、技术适应性试验,新技术示范与推广;

(四)指导全州农业技术推广及农技体系建设工作;

(五)组织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行业科研成果的鉴定;

(六)负责对全州农业技术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分析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发布;

(七)承担全州农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相关事务性的工作;

(八)协助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规程(规范),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

(十)承担重大农业技术责任事故的鉴定和职业技能鉴定;

(十一)承担农业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十二)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疫情防治技术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中心日常工作、内部事务管理、内部综合协调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四)承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12个)

1.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科(办公电话:0859-3122939

负责拟订全州粮油产业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重大粮油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为全州粮油技术推广工作提供支持辅助服务和保障;负责全州粮油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全州粮油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粮油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的许可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粮油技术规程(规范),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负责种植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承担重大种植业技术责任事故的鉴定和职业技能鉴定等。

2.畜牧技术推广科(办公电话:0859-3225976)

负责制定全州畜牧技术推广及畜禽品种改良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广畜禽良种;实施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及利用措施;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组织开展畜牧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家庭牧场、养殖大户发展的评选、认定和培训等指导与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等。

3.农机技术推广科(办公电话:0859-3813167)

负责开展适用农机技术与装备推广、农机新装备与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农机技术与装备信息储备;编制农机技术推广计划;指导下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队伍建设;指导下级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实施;参与农机化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提出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农机实用技术、新技术培训;参与农机化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加强制订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参与农机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宣传等。

4.水产技术推广科(办公电话:0859-3228270)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州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产品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和参与重大水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承担渔业生产中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等技术指导,提供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水产养殖生产配套服务,组织开展渔业技术咨询、指导、培训工作;拟定渔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参与渔业有关技术、成果的鉴定、评定、审定工作,组织实施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和渔业开发工作;指导开展渔业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参与起草渔业发展规划、技术进步措施以及政策建议工作;承担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相关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技术性工作;开展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技术性工作;开展渔业统计、信息收集、分析工作,承担渔业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行业队伍培训工作等。

5.经济作物发展科(农业特色产业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122930)

负责为全州经济作物产业提供辅助服务和技术保障;研究起草产业发展政策及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全州经济作物产业建设和标准化、规模化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引进改良、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搞好规模化、标准化及绿色生产技术培训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建设的指导;统筹指导经济作物生产技术工作,参与拟定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为经济作物质量安全管理和种子、种苗管理提供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等。

6.植保植检科(农药检定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122929)

负责开展农业植物重大病虫害监测、抗药性监测及测报技术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和防治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业植物疫情监管、检疫审批、调运检疫和病虫害测报区域站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农药登记管理和农药器械安全使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等。

7.种业技术科(办公电话:0859-3122946)

负责参与种子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和起草工作;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品种区域试验、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开展种子技术试验推广工作;承担种子质量监督(抽样)、田间鉴定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调拨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信息收集、分析和农作物种子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繁育(南繁)、推广相关技术性工作等。

8.土壤肥料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122931)

负责土壤保护、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肥料使用、植物增产、节水灌溉等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等监测和统计工作;承担土肥水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和信息服务工作;完成土肥项目的试验、示范;负责土壤、肥料的抽样送检工作等。

9.兽(渔)药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225928)

负责参与编制兽(渔)药和兽(渔)药残留质量监测计划;承担兽(渔)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检查(抽样)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工作;承担兽(渔)药生产企业考核验收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兽(渔)药GMP(GSP)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技术培训以及质量检验人员综合培训等。

10.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科(办公电话:0859-3222546)

负责指导全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人畜共患病防治,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疫情信息收集、汇总和分析、疫情处置、疫情报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事务性及技术性工作;组织全州开展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兽医实验人员技能培训、检测与监测,兽防人员技能培训,动物疫病防控的交流合作、科普宣传,村级防疫员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全州动物防疫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和信息报送等。

11.饲草饲料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228955)

负责全州饲料资源开发和加工技术推广;负责编制饲料产品质量监测计划;负责草原改良、草业和饲草技术试验示范、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抽样)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工作;负责饲草饲料的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工作; 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考核验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饲草饲料技术指导及牧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草地生态畜牧业有关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实施;协助开展饲料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技术培训以及质量检验人员综合培训;协调对接饲料工业协会的日常工作等。

12.动物卫生和屠宰工作科(办公电话:0859-3235096)

负责指导全州开展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检验证章标志管理、发放、使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畜禽养殖场(户)和定点屠宰企业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事务性及技术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溯源,官方兽医、肉品品质检验员技能培训,定点屠宰企业的申报、审核及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动物卫生和畜禽定点屠宰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和信息报送;开展屠宰行业技术指导,肉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物卫生交流合作、科普宣传工作等。

黔西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办公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富兴东路6号

办公电话:0859-3122935

宗    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支持辅助服务或检测技术保障。

业务范围:受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授权或委托,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综合服务职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地环境的检验、检测和评价工作,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分析,指导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农产品(种植业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工作;

(三)农作物种子、牧草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承担农业投入品质量分析任务;

(四)承担农业产地环境的检测和评价任务;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检测任务;

(六)承担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检测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八)对全州同类检测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生产组织提供检测技术支持;

(九)协助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定),以及新检验技术和方法的研究;

(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助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协助开展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并提供技术性服务;

(十一)承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4个)

1.业务科

负责中心内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中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环境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设备耗材采购、验收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中心的总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业务承接,包括样品登记、管理及处置;承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认证、产品认证相关事务、技术性工作;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及其证后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志使用合法性监管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为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网提供辅助服务或保障;负责中心质量体系的建立、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检验报告(含副本)出具,以及对原始记录进行归档,质量申诉、投诉、异议的处理追踪;负责外部审核的沟通、准备、实施和整改的落实,材料汇总上报,确保中心检验检测资质的有效性。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检测一科

负责农产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下同)、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中有机指标检测、分析与评价,包括水果、蔬菜、谷物、茶叶等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畜牧、禽、蛋、水产品药物及其残留检测,农药、兽(渔)药产品质量分析,黄曲霉素等生物毒素检测;负责本部门新检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的的策划、申报、验证、运行、管理及协调验收等工作,制订或修订本部门有关标准,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负责检测工作质量验证的具体实施,编制、修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制定本部门检测仪器周期检定、期间核查计划,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仪器的检定、校准、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检测过程的样品管理;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检测二科

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中无机指标检测、分析与评价,包括土壤、肥料和饲料中重金属、微量元素、氮、磷、钾等指标检测;负责本部门新检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的策划、申报、验证、运行、管理及协调验收等工作,制订或修订本部门有关标准,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负责检测工作质量验证的具体实施,编制、修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制定本部门检测仪器周期检定、期间核查计划,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仪器的检定、校准、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检测过程的样品管理;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4.检测三科

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环境中微生物指标和分子生物指标分析;负责农作物及牧草种子质量检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负责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转基因检测;负责农产品品质分析,包括农产品感官评价及营养、功能成分分析;负责饲料产品营养、功能成分分析;负责本部门新检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的策划、申报、验证、运行、管理及协调验收等工作,制订或修订本部门有关标准,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负责检测工作质量验证的具体实施,编制、修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制定本部门检测仪器周期检定、期间核查计划,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仪器的检定、校准、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检测过程的样品管理;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黔西南州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办公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金城路5号

办公电话:0859-3116511

宗    旨: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支持辅助服务或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现状调查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调查研究;协助做好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现代特色种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民负担和防贫返贫监测工作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生态保护服务工作,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利用;协助做好农产品营销服务、农业品牌建设和农村“三变”等事务性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服务、设施农业服务、田园乡村集成示范试点和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