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5年强化屠宰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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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屠宰监管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要求,围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强化产地检疫、屠宰监管、官方兽医管理、打非治违等措施,夯实以案促监、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工作基础,确保全链条监管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晴隆县要尽快推动畜禽定点屠宰场建成投产。足额派驻官方兽医,督促官方兽医认真履职,依法做好监督检查、屠宰检疫等工作。规范屠宰检疫,驻场官方兽医要严格执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瘦肉精抽检等制度,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动物入场关,严禁证物不符、未经检疫动物入场,做好入场畜禽落地报告;强化肉品品质检验,足额配足以屠宰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疫人员,规范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规范做好数据上传;严格按照瘦肉精批检要求,做好抽检工作。严把产品出场关,严禁未经检疫畜禽产品出场,严禁进场活畜禽运出场外。积极配合做好供应校园餐畜禽产品溯源工作,确保来源清、去向明。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要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完善入场查验、生猪屠宰检疫申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定期巡查抽检等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台账。明确专人落实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要定期开展屠宰企业统计数据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真实反映屠宰企业生产情况。

(四)强化源头管控。各县(市)要结合当地畜禽产业发展实际,合理测算官方兽医数量需求,规范检疫申报点设置,专题向本级人民政府进行报告,确保辖区内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内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相关产地检疫规程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规定进行检疫申报,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全力推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提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服务水平,对12月底前未通过检查验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将停止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五)加强风险防控。各县(市)要督促屠宰场强化入场查验、待宰巡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粪污处理、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及出场产品质量安全。要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统筹兽医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和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强化辖区内畜禽交易市场和定点屠宰场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督促做好整改。

(六)规范无害化处理。各县(市)要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签订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建立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台账。安龙县要全力推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投产,各县(市)要积极对接,强化要素配置,同步推动暂存网点建设,确保集中无害化处理县级全覆盖。

(七)严厉打非治违。各县(市)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屠宰、调运、交易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切实履行辖区内畜禽屠宰活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同时,开展打击注水注药、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及未经检疫畜禽等屠宰违法行为。严查官方兽医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出借本人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调。州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督促指导组,针对各县(市)屠宰监管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促指导。各县(市)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保等部门联合强化屠宰行业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足官方兽医和协检员,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守,保障畜禽及其产品流通秩序。

(二)加大宣传培训。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屠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正面宣传力度,定期梳理收集屠宰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对驻场官方兽医、屠宰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兽医卫生检验员等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提升动物检疫能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组织对屠宰企业开展暗访督导,重点针对产地检疫、入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出场管理、官方兽医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州级将实时开展暗访检查,每县(市)每月开展1次全覆盖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限时整改完成。同时,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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