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省级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通知》(黔环土〔2024〕1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农业资源保护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完成省级下达我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在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后的安全利用类耕地上监测1季农作物,监测农产品200个。根据水稻、蔬菜、玉米的种植面积确定不同农产品的监测比例,优先监测主粮作物。主要检测铅、汞、镉、铬、砷5种重金属,监测过程按详查标准执行,布点密度为150-1500亩/点。
(二)核算全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形成黔西南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核算报告,确保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项目督促检查和质控、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达标,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二、实施方式
由于该项工作是一项多学科协同的复杂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农学、土壤学,还涉及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等,我局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该项工作拟选择1家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实施。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省级下达我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对州本级和县级工作进度把关,根据省级下达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目标按时完成,负责州本级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和项目验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抓好落实,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管项目实施,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和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技术小组负责主持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项目实施,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质控。
四、进度安排
(一)2024年5-7月:完成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2024年9月-11月:一是完成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和检测工作;二是核算全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形成黔西南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核算报告,核算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三)2024年12月:向省级提交相关成果。
五、资金概算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下达资金中拟使用资金25万元,用于州本级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见下表:
工作内容与资金使用概算表
工作内容 |
数量/任务 |
购买第三方服务资金使用(万元) |
本局使用资金 |
1.农产品监测:点位核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检测 |
200个(按900元/个) |
18.00 |
|
2.开展全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形成安全利用率核算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 |
1套 |
4.00 |
|
3.项目督促检查和质控、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资料费 |
3.00 | ||
小计 |
22.00 |
3.00 | |
合计 |
25.00 |
加强资金管理,根据目标任务,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依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按合同要求向及时向第三方支付项目款,确保资金执行率满足省级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