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西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坚持不懈抓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认真总结去年的治理经验,提前谋划,巩固拓展治理成效,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生产主体,各县(市)要积极组织网格员实施专人包地管理,做到每天上市每天速测,隔天上市隔天速测,确保采收上市的豇豆全部合格。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豇豆种植者等采用新模式,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对辖区内乡镇、村豇豆收购点加强监管,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将豇豆种植主体纳入追溯信息平台,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州局定期对抽检出不合格产品进行通报和约谈。
(二)启动水产养殖重点品种兽药残留攻坚治理。参照豇豆治理经验,对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加强投入品监管、监督抽检和执法,加大基地巡查频次,上市前每批速测、同步检测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实施质量安全承载力下的水产养殖适宜密度规范,指导水产品收购商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形成“管”的声势,倒逼养殖方式绿色转型。
(三)巩固“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对纳入三年行动的重点品种,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根据辖区内药物使用情况对所有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速测,监督抽查要全覆盖,及时公布问题产品信息。指导经营主体建立药物销售台账记录限用药物使用范围,跟踪核查消除的限用药物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各县(市)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的成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固化成功做法,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二、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四)实施州县统筹风险监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制定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建立大宗食用农产品全覆盖监测、重点问题品种连续监测工作机制。全州农产品定量检测达1.8批次/千人,其中风险监测达0.3批次/千人、监督抽查达1.5批次/千人。加快推广普及农(兽)药残留胶体金快速检测新技术,聚焦重点风险品种,发挥胶体金速测技术在严控禁限用农药和常规药物超标方面的作用,并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传速测数据。
(五)全力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各县(市)要提高主动发现风险能力,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开展跟踪监督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坚决立案查处。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天候舆情监测,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健全上下联动、协同处置的工作体系。做好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七)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管理,依据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较低、风险等级较高的主体加大抽检力度,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三、加快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
(八)加快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各县(市)要围绕特色产业,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通知》(黔绿发〔2023〕)12号申报程序,积极申报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发挥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总量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县(市)至少申报创建1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兴仁市要做好薏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助农增收作用。
(九)强化获证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预警防控。一是强化绿色食品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市)结合产品季节,提前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辖区绿色食品企业开展全覆盖年度检查,严格按照《贵州省绿色食品年度检查工作规范》查找问题,规范填写年检单,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年检工作档案,并于12月5日前将年检单、年检过程图片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州级备案。二是做好年度抽样送检工作,按照部中心、省厅相关要求,做好监测产品的抽样送检及结果运用。三是强化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各县(市)要常态化开展绿色食品标志市场检查工作,规范企业用标,打击假冒行为,每年到大型商超开展绿色食品标识市场检查1次及以上,切实维护绿色食品公信力。
(十)加力推动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按照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的要求,新认证登录一批高质量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持续发展增量,每个县(市)至少新增1个绿色食品认证,针对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相对滞后的册亨、普安等县,力争新增2个及以上绿色食品认证。合理谋划绿色食品续展工作,绿色食品续展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以上。严把绿色食品受理审查质量关,做实做细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严格审查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同时确保审核时效性,按期完成审核上报。从严加强证后跟踪与评估,管理并用好现有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
(十一)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各地因地制宜,利用好9月绿色食品集中宣传月的契机,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营造市民关注、消费绿色食品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展会,指导参展企业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识。
(十二)聚焦水果提档升级推动构建品质评价制度。按照“聚焦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力争尽快取得突破”要求,落细落小水果“三品一标”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州县协同开展品质监测和评价。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聚焦芒果等特色水果,分品种制定团体标准,明确优质水果品级规范、最佳品质表征和最佳采收期。探索在重点产区打造分等分级试点,组织开展优质水果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促进水果提档升级,推动构建品质评价制度。
四、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三)深入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按照《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管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六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样式规范开具和张贴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在展览展销、产品推介、网络交易等活动中规范展示使用,指导培训以上生产经营主体熟练应用“贵农证”小程序,开通二维码标识激活功能,做到“带证”上市。深入开展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社区、进校园、进食堂等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未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实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查频率。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真正落地。
(十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豇豆等重点品种抽检比例,同步加强禁限用药物检出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对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以及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适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向生产经营主体宣传,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作用。
(十五)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对县(市)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查抽查力度,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直到达标为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县级监管检测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等开展大培训,熟悉掌握当地生产主体用药、药残检测参数等情况。总结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经验,规范风险等级、分级标准、展示方式等。
(十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主体名录并定期更新。全面将重点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力争所有监管对象全覆盖。持续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移动端),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力争小农户巡查检查全覆盖,对纳入追溯信息平台的生产主体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基地巡查检查,并督促指导巡查不合格生产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情况实现数字化记录,确保巡查检查到位。申请建设一批追溯示范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带码上市、带码参展。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开展内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全过程数字化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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