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5年秸秆饲料化补助项目拟补助主体公示(二次)
根据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5年秸秆饲料化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向社会公开,各县(市)积极组织,各经营主体主动申报,经县级初验、州级复核、审计审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最终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90个,完成秸秆收储58106.14吨,其中:兴义市经营主体5个,完成秸秆收储15912.55吨;兴仁市经营主体15个,完成秸秆收储20287.59吨;贞丰县经营主体6个,完成秸秆收储1296.00吨;普安县经营主体52个,完成秸秆收储12128.00吨;册亨县经营主体12个,完成秸秆收储8482.00吨。本项目资金补贴为实报实补,补助金额为35元每吨。
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在县级验收及审计的基础上,2026年1月2日--2026年1月22日,州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各项目县(市)项目完成情况采取资料审阅、电话抽查、走访座谈、现场复核等方式进行州级验收,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0日。
投诉电话:0859-3122940
附件黔西南州2025年秸秆饲料化补助项目拟补助主体名单.xlsx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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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