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安排,2024年7月29日至10月31日,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14日,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向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抓好全州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三是及时补学,将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和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作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而不懈奋斗”的重要讲话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共召开了26次党组(扩大)会议,2025年截至目前共召开11次党组(扩大)会议,每次“第一议题”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在2024年州农业农村局第二十次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2025年1月17日,在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第三议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问题二:关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州委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具体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宣传工作重要事项纳入台账管理。二是扎实开展全州农业农村系统宣传工作,重点强化对全国两会、全会精神的宣讲,聚焦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在农业农村系统落细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做好本单位宣讲。2024年局党组按照要求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2024年8月27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要围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开展集中宣讲。结合全州实际,重点宣讲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内容。二是做好帮扶点宣讲。2024年8月23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乡村振兴联系点围绕落实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落实宅基地管理等政策开展宣讲;2025年4月29日,在册亨县百盛社区、大寨村两个乡村振兴帮扶村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有关分管领导也在分管联系部门、乡村振兴帮扶点、服务企业、所在党支部或乡村振兴联系村开展宣讲。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州委的要求,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宣传、宣讲,抓实中央一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的传达学习。
问题三:关于“落实政治要件闭环管理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黔西南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由分管领导明确人员,学深悟透《闭环管理规程》,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年度闭环管理工作台账,并对台账中涉及的工作开展季度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跟踪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1月17日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安排专题学习了《黔西南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按照《闭环管理规程》要求,建立闭环管理工作台账,截至5月15日对台账中相关工作涉及科室开展调度6次,调度政治要件3项,定期分析研判,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跟踪整改。
问题四:关于“对行业领域法规条例的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法规条例的学习,分级分类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二是局办公室认真梳理各级出台的法规条例,应学的及时纳入学习。三是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9月24日在州农业农村局第二十次党组(扩大)会议第四议题传达学习《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4年11月27日在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上传达学习《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5年第四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2025年5月12日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版)》,涵盖《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应学尽学。
问题五:关于“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政策、业务工作文件学习,研究吃透“大棚房”甄别判定标准,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对辖区内的所有备案设施农业用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全州现存备案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现状并建立工作台账,一旦发现“大棚房”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研判,拟定整改方案并限时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二是州局及时组成工作组,对现有备案设施农业用地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大棚房”问题督促县级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并按方案抓好整改。三是督促望谟县、兴义市农业农村部门尽快完成“大棚房”问题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常态化督促各县(市)对各乡(镇)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并贯彻落实;截至5月15日已对全州3356个备案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现状排查完成并已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州局“大棚房”排查工作组不定期到各县(市)对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进行抽查,同时开展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及宣传。三是望谟县大观镇“大棚房”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5月完成整改;兴义市郑屯镇“大棚房”问题于2025年5月完成整改。
问题六: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督促晴隆、贞丰、册亨等不能独立开展兽药残留监测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检测所需仪器配套设备的购置进度。三是督促县(市)农业农村局加快专业人员配备,并针对性地开展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指导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2月11日上午,召开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第四次党组(扩大)会议,在会议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会议强调,相关科室要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聚焦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点,切实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二是贞丰县、晴隆县、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均已按采购要求配置液相色谱仪配备的荧光检测器,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三是2023年和2024年分别印发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2023年我州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工作中在全省排名第五位;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总分6分,但因2024年国家对贵州省开展豇豆监督抽查共4次,对黔西南州开展豇豆监督抽查共0次,导致我州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中只有基础分,排名全省第七。
问题七:关于“粮油产能化、种业生产发展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对中心、重点工作及时研究,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时效性。二是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对推进慢、有问题、有困难的工作及时协调沟通解决。同时,对《黔西南州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起草送审涉及人员及科室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引以为戒,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不误农时。三是全面落实良种良法,加强适用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秋冬种油菜生产。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含《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各科室遵照执行。二是分管领导于2月13日对《黔西南州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起草送审涉及人员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黔西南州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近三年油菜生产的单产目标任务,主导早熟品种、中晚熟品种。2023—2024年度完成油菜收获面积72.73万亩,2024—2025年度完成油菜种植面积73.28万亩。
问题八:关于“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各县(市)结合区域优势选定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水果、蔬菜、薏仁米、茶叶、肉牛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做好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保障本地农产品原料供应充足。二是瞄准农产品加工发展短板,在资金支持、政策帮扶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争取省级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整合衔接资金用于对州级以上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技术服务,积极鼓励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三是积极谋划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储备,以推进建设茶叶、食用菌、生态家禽等优势产业集群项目为重点,在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上发力,延长产业链。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黔西南州2024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工作方案黔西南州2024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产业发展进行了部署。截至2024年底,年茶产业采收面积40.68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63万亩,薏仁米种植面积35.785万亩,水果累计种植面积106万亩,肉牛存栏49.4万头,出栏19.6万头。二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帮扶。积极指导企业申报省级联农带农奖补资金,截至5月15日我州2家企业获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奖补资金各50万元,8家企业获“上规入统”奖补资金各10万元;根据《2024年贵州省农业产业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申报,我州6家企业共获得26万元省级贷款贴息资金;协调州级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对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三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助推企业发展壮大。通过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推动水果、茶叶、薏仁米、蔬菜等产业发展。截至5月15日册亨县岩架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糯米蕉)已建成糯米蕉初、精分拣包装交易中心并投产;兴义市德卧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蔬菜)一期正在建设中;贞丰县小屯镇(茶叶)、晴隆县碧痕镇(薏仁米)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二期项目建设方案省厅已批复,各项建设内容正在推进中。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项目,推动基地、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2024新增获批普安县贵州绿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普安县生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四是做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监测工作。组织各县(市)参加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培训,采取集中填报审核的方式开展2024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监测工作,2024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上报数为65.01%。
问题九:关于“对国有农场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建专门工作组,对落水冲茶果农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二是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工作小组于2024年11月22日到落水冲茶果场开展实地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并对落水冲茶果场2015—2024年承包费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黔西南州落水冲茶果场土地承包费情况汇报》,详细说明了2015—2024年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支付情况,经查验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已召开专题会议,对《黔西南州落水冲茶果场土地承包费情况汇报》及相关印证资料进行研究并通过。三是为进一步履行好州农业农村局对落水冲茶果场监管职责,已制定《黔西南州落水冲茶果场巡察问题整改方案》,下一步持续加强黔西南州落水冲茶果场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促进茶果场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问题十: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未及时调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文件,及时更新调整。二是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考核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成效:一是充实调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班人员,完善《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职工考核内容。自2023年开始我局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问题十一:关于“宣传走廊标语表述有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梳理,对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及单位宣传沾边开展全面排查,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制落实,筑牢风险隐患防护网。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发布信息及宣传标语逐一进行排查,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宣传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严肃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整改成效:立即更正相关信息并组织人员对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更换了廉政宣传展板。下一步将引以为戒,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新媒体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新媒体管理制度,按要求规范发布信息。
问题十二: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班子成员管党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注重用好现有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局机关纪委持续严格执纪,强化党员干部监督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2024年共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订《2024年度州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局主要领导参加全州警示教育大会,副处级按州委要求统一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案警醒,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于心。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4次,对工作态度不端正的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并及时纠正。
问题十三:关于“分管领导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管领导适时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1次以上预防提醒谈话。二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预防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制订《2024年度州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按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出现不良苗头的职工及时预防提醒,每月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常规性提醒约谈。截至5月15日,共开展常规性提醒约谈12次,开展预防提醒约谈5人次,开展批评教育3人次。
问题十四: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州农业农村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一车一档”,切实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出行人数规定。工作人员到黔西南州以外地区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2名以上(含2名)科级干部(部门负责人)、3名以上(含3名)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差,可以派车;取送涉密资料、密押设备、检验样品、提取大额现金等公务可以派车;报送资料样本、领用大宗物品资料等用车,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尽量派车。
整改成效:一是已修订完善《州农业农村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了车辆使用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组织驾驶员集中学习《州农业农村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并落实“一车一档”对14辆(原有1辆公务车停止使用,下步将进入报废程序)公务用车进行登记管理,切实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出行人数规定。从2024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以来严格执行《州农业农村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无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出行情况。
问题十五:关于“对各县(市)上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核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再次组织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对2019年以来各年度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复核,逐项目核准项目建设状态、竣工时间等信息,核准的《项目基本信息表》经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审签盖章后,反馈上报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并及时动态更新项目建设状态和信息。二是从各县(市)汇总上报的《项目基本信息表》中抽取部分项目实地复核实际建设状态,重点复核开工、竣工、验收日期,以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面积等关键信息。
整改成效:已于2025年1月组织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对2019年以来各年度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复核,逐项目核准项目建设状态、竣工时间等信息,核准的《项目基本信息表》经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审签盖章后,反馈上报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并及时动态更新项目建设状态和信息。
问题十六:关于“执行差旅报销政策文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文件学习,认真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完善《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差旅费支出。三是严格执行《黔西南州州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差旅费支出管理。
整改成效: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遵照执行。
问题十七:关于“出差审批不严格,先出差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出差审批程序。二是加强出差审批管理,按照“先审批,后出差”的原则,明晰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交通工具、同行人员等,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出差。
整改成效: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遵照审批出差程序,杜绝违规出差审批现象发生。
问题十八:关于“对财务基础工作不重视,财务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报账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达不到要求的,待完善资料后再进行报销支付。三是严格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四是进一步完善会计凭证摘要内容,按照清晰、准确、规范的要求编写会计摘要。
整改成效:一是已按要求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二是已严格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三是已按照清晰、准确、规范的要求编写会计摘要。四是局党组已针对相关人员对财务基础工作不重视一事,对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科室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十九: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修改完善《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按照《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对应纳未纳的固定资产及时按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将项目类固定资产移交资产使用主体。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遵照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计划财务科配合,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三是形成了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台账及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四是已办理2.4万元的8台太阳能风力捕虫器资产移交手续。已补录兽医实验室、5本图书资料、路由器交换机固定资产账务。
问题二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修改完善《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三是做好“有物必登、登记到人,载明固定资产基本信息”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形成书面盘点报告。四是落实管理职责,明确专人管理和使用主体责任,对新增固定资产建立好台账。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二是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由局办公室牵头,计划财务科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三是形成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台账及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四是局党组明确办公室和计划财务科共同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已建立新增固定资产台账。
问题二十一:关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要求,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整改成效:一是已按要求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二是已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要求,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问题二十二:关于“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按要求做好党组会议筹备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明确会议记录由AB角负责,办公室定期检查记录情况,规范保存工作材料及会议记录本。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已明确局办公室两名党员同志“AB”岗负责党组会相关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党组会议筹备工作,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同步做好会议记录本的保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定期检查记录情况。
问题二十三: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行政议事规则,明确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按照规则落实。二是与派驻机构加强沟通,及时邀请派驻机构派员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严禁以党组成员会签的形式决定经费支出。四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密切同财政部门对接,规范报账资料。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各科室遵照执行。二是每次召开党组会前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沟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均派员列席党组会议,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是严格按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组织党组会议,凡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分管领导必须按程序组织召开专题会,业务工作事项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按要求提交党组会议题申报单,经党组书记审核同意后方可提请党组会审议。坚决杜绝以党组成员会签的方式决定相关事项。
问题二十四:关于“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加强对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规定;列席人员严格按议事决策规则列席党组会。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含《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大家遵照执行。二是在2025年第七次党组会上加强对《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规定,确保列席人员严格按议事决策规则列席党组会。
问题二十五:关于“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行政议事规则,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相关会议。二是强化对行政议事规则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则规范筹备会议。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凡5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提请党组会研究。
整改成效:一是已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行政议事决策规则》要求各科室遵照实施。二是严格按行政议事决策规则组织局长办公会议,凡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分管领导必须按程序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按要求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经局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凡5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按程序提请党组会审议。
问题二十六:关于“党组会议监督执行有欠缺,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学习。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筹备、记录、资料收集等。三是会议内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会议记录要符合发言者的原意,不能任意增减或改变,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含《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大家遵照执行。二是已明确局办公室两名党员同志“AB”岗负责党组会议筹备、记录、资料收集等工作。三是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记录,不随意增减或改变,不走样。
问题二十七:关于“落实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联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按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包保联系工作。
整改成效:局机关党委已按要求更新完善支部联系点,做到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全覆盖;并将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要求落实包保联系点工作。
问题二十八:关于“支部及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强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规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组织生活。三是在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各支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机关委员会会议,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各支部加强党员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确因公、病等不能参会,严格在签到册上体现。二是2024年12月31日,一支部召开第二十五次党员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二、三支部于2025年1月主题党日活动上传达通报巡察涉及支部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问题二十九: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掌握精神要点。二是在各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二是2024年12月31日,一支部召开第二十五次党员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二、三支部于2025年1月主题党日活动上传达通报巡察涉及支部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2024年12月31日第二支部委员会召开12月主题党日活动暨党员大会宣讲党课,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9〕3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肃、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规范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问题三十: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并按规定对入党人员的材料和档案进行严格审查。二是按照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党员发展程序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三是由涉及党支部按规定召开支委会,讨论明确入党介绍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督促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职,做好对拟发展入党同志的培训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31日第二支部委员会召开12月主题党日活动暨党员大会宣讲党课,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9〕37号)文件精神并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二支部于8月28日召开支委会,明确有关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并于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问题三十一: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抓好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加强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根据优秀年轻干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建立更新优秀年轻干部库。三是拓宽进人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遴选、考聘、选聘、选调、选调生招录等形式充实年轻干部队伍。
整改成效:一是已在2024年第24次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二是已根据优秀年轻干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原则于2024年11月更新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三是多种形式引进人才,截至5月15日已通过公务员遴选、事业人员考聘、州直单位选聘、人才博览会等方式充实干部人才队伍,后续将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问题三十二:关于“种业管理监督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全州人员情况,对人员配备较少的县(市)及时做好提示沟通。二是督促指导州、县两级种子站及时开展执法培训、申领执法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执法监督学习,提高工作把握度。
整改成效:一是州农业农村局种业技术科再次梳理了全州种业管理人员岗位情况,并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传达提醒整改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证申领,同时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做好线上线下培训工作,提高种子执法把握能力,截至5月15日州级层面新增13名申领执法证人员。三是积极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2024年引进1名农艺与种业专业研究生,充实种业技术管理力量;2025年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参加春季赴外引才活动,申报5名高层次人才需求,需求专业包含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中药材方向)、农艺与种业、作物遗传育种等专业。
问题三十三:关于“局机关纪委工作落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机关纪委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学习,强化对工作的把握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节假日正风肃纪工作,按照要求发工作提示,并按州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及问题台账。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4月21日局机关纪委召开学习例会,组织学习了《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修改完善了《局机关纪委委员工作分工》,要求机关纪委委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二是局机关纪委边查边改,已在巡察组反馈调阅资料时,第一时间向州直机关工委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已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报送,目前,均按时报送工作材料,无迟报情况发生。
问题三十四:关于“巡察反馈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两名党员同志“AB”岗负责,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党组成员进行会签。二是规范管理党组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确保按时、规范记录,妥善保管。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5年4月8日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含《中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大家遵照执行。二是已明确局办公室两名党员同志“AB”岗负责党组会相关工作,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同步做好会议记录本的保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9-3116511;邮政信箱:贵州省兴义市金城路5号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邮编5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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