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能源局2025年10月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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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能源局2025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现将2025年10月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2025年9月份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9月份,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现场执法检查6矿次,实际完成检查6矿次;远程执法检查2矿次,实际完成2矿次。

截至2025年9月,累计开展计划内现场执法检查56矿次。

二、2025年10月份计划

2025年10月,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现场监管执法检查6矿次 。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二)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11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隐蔽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违规无轨运输车辆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文件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持续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的通知》(矿安〔2025〕13号)《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敏感信息分级调度撤人指南(试行)》(矿安黔〔2025〕15号)《关于规范煤矿现场执法检查安全风险研判及“实测实量实名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矿安黔函〔2025〕127号)《贵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实施细则》(黔能源煤安〔2025〕38号)《关于加强“中小老旧”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5〕34号)《关于印发宣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黔函〔2025〕165号)等文件要求。

(四)加强雨季三防工作。严格督促落实《2025年贵州省煤矿水害防治措施》(矿安黔函〔2025〕63号)《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煤矿企业开展2025年度“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5〕22号)《州能源局关于加强全州能源领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州能源字〔2025〕13号)要求,开展“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五)强化瓦斯治理。严格督促县市能源局和煤矿落实《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条措施》(矿安黔〔2023〕71号)《关于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14号)《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州能源字〔2024〕3号),以及《煤矿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周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瓦斯防治工作。

(六)强化顶板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压实煤矿顶板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的通知》(矿安黔〔2025〕17号)《贵州煤矿巷道掘进和维修前探梁超前临时支护及异常情况操作“双五步两挂牌”工作法》(矿安黔〔2025〕36号)要求,督促指导煤矿进一步规范支护设计,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支护工程质量管控,压实煤矿顶板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

(七)切实加强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49号)《加强煤(矿)仓管理七条措施》(矿安黔〔2025〕29号)《加强矿山地面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矿安黔〔2025〕32号),《黔西南州煤矿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六条措施》(州能源字〔2025〕8号)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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