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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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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西南州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西南州民政局信息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文化路30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2439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电子政务网、民政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信息共1646条。一是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2条,其中工作动态127条,部门公告32条,社会救助13条,社会福利19条,养老服务15条,社会事务21条,重点工作6条,民政事业统计12条,财政预算、决算7条;通过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公开信息17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78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40条。二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包括领导之窗、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根据变动适时调整,保持信息发布准确。2023年,我局处理行政许可事项59件,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没有以黔西南州民政局名义独立发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为同一事项),申请人为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员,申请内容为云南蓝禾城乡建设公司赴义龙新区考察,申请通过政务服务获得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和义龙新区的最新行政区划图,用于投资项目规划。根据申请人要求,已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未因为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诉讼案件或造成重大舆情。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适合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严格执行《黔西南州民政局信息“三审三校”审核制度》《黔西南州民政局网上发布平台账号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因工作需要,我局于2023年6月23日完成了“黔西南州民政局”抖音账号的注销,并及时进行备案。二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升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压实各科室责任,明确专人对“两微一站”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文字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公开发布信息出现错敏词,法律法规全称内容表述不规范、固定搭配出现错误等问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的监管,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内容,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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