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黔西南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开展2025年黔西南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黔西南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专项设立的目的是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全州科技创新成效与经验,精准谋划“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路径,为《黔西南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提供政策支撑,参照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二、项目要求
黔西南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专项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面总结“ 十四五” 以来黔西南州科技创新发展成效,分析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划,研究提出黔西南州“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的优势和短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 十五五”时期黔西南州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谋划提出一批“ 十五五” 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
三、支持方式和实施周期
黔西南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为12个月;从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之日算起。
四、申报主体和诚信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长期关注决策咨询研究领域,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和积累,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申报时应提供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应用证明等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项目实施期末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科研诚信良好,并须确保项目执行期内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企业合作的科研单位和院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有效科研合作协议,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项目申报要求。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同一项目或相近项目不能在不同计划类别中多头申报,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数不得超过1项(限项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主持承担在研州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诚信监督。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各级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若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将取消相关项目的评审立项资格(已立项的将追回相关项目经费),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申报程序和咨询服务
(一)项目申报。通过黔西南州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kjj.jinzhoudata.com/,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将申报材料所需电子版按要求上传系统,涉密类项目必须以纸质方式申报,并提前联系咨询州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联系电话:0859-3222597。
(二)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至2025年12月5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
黔西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