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巡航检查加强水上交通运输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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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履行兴义市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加强兴义市水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按照《黔西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兴义大队2024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2024年8月28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焦华同志带领支队海事执法科、航务执法科和兴义大队相关人员到兴义市万峰湖开展巡航检查。巡航从红椿码头开始,途经巴结一号码头、坝达章码头(沧江镇),终点至未罗兰码头(洛万乡),来回巡航里程120公里,用时5个多小时。巡航过程中,检查组在未罗兰码头对“黔西南客0110”号船舶开展检查,发现该船船员未开展适航安全检查,未及时更新船舶运营许可证和船舶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对船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要求船员严格落实船舶适航检查,立即更新船舶营运许可证和船舶保险单,随船携带备查。并将检查问题情况通报至“黔西南客0110”号船所属企业兴义市南盘江船舶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公司加强船员和船舶管理,要求该公司在9月份安全例会和船员安全教育培训会上进行通报,让其他船员引以为戒,规范水上交通运营行为,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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