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实施《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局属企业的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二章明确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管权限。第三章至第五章明确了企业报批事项、机构设置及工资薪酬等方面具体内容。第六章明确了对企业的监督审计。第七章明确了责任追究。第八章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起效时间。
《管理办法》规定,必须将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局属企业应当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局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办、中心),局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局属企业的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党组研究,审议通过了《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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